港人皆知「大麻係毒品」,但含有大麻提煉物大麻二酚(CBD)成分的咖啡、軟糖、曲奇、果汁、護膚品等,卻鑽法律空子在本港「通街賣」、且購買無年齡限制,成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隱性殺手。大麻二酚產品潛藏吸毒成癮危機,目前英美皆急起步監管,本港應盡快研究立法規管,不能任由商家販賣牟利。
在香港,大麻及其主要成分四氫大麻酚(THC),皆屬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所管制的危險藥物。任何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和飲料,都受條例管制。但大麻植物含有的另一種大麻素大麻二酚(CBD),在本港卻不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這一法律灰色地帶被商家利用,極力宣傳大麻二酚「無害論」,將大麻二酚添加到咖啡、果汁、美容護膚品等多類產品中,吹噓具有緩解焦慮疼痛、預防治療濕疹、失眠、皮膚病等作用,以高價販賣。據報道,本港旺角出現大批CBD專門店,向青少年兜售添加大麻二酚的產品,且購買無年齡限制,大增中學生誤買使用成癮、危害身心健康的威脅。
目前醫學界對CBD的毒害性並未定論,但由於使用CBD產品會造成不良反應,如上癮、沉迷等,已引起世界各國的警惕。本港專家指出,CBD提純難度大,技術不過關或疏忽,均有可能導致提煉過程摻雜小量含有精神活性成分的四氫大麻酚(THC),致使CBD產品變成毒品。事實上,本港已發現多個使用CBD產品如同吸食四氫大麻酚(THC)一樣上癮個案,證明商家所宣傳的CBD產品不含THC、不會上癮等,並不可信。
為保護青少年免受隱性毒品危害,英國食品標準局(FSA)去年2月便提醒民眾,每日不應攝取超過70毫克的CBD,孕婦、正哺乳女性及正服藥人士應避免使用含CBD產品。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今年8月拒絕美CBD產品最大品牌的CBD膳食補充劑出售申請,這意味着當局決定將CBD視為藥物處理。
本港有精神科醫生指出,目前仍未有足夠的醫學證據證明CBD不會成癮,香港對CBD產品應採取保守態度,否則到證實CBD有依賴性時才禁制恐為時已晚。本港藥劑師學會建議,政府應先全面禁止CBD相關產品,然後訂立相關法例,將CBD產品全面納入規管,並設立發牌制度,及限制買家年齡。特區政府應借鑒英美加強監管CBD產品的做法,盡快展開監管CBD產品的研究,並立法規管,切實保護青少年免受隱性毒品傷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