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連同《蘋果日報》5名前高層及3間相關公司,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一直還柙。張劍虹於上周五(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李素蘭昨日頒布書面判詞,指控方認為張劍虹雖已辭去香港壹傳媒的所有職務,但他仍是台灣壹傳媒相關公司的董事,仍有風險和能力暗地裏秘密地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庭因此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若批准他保釋,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讓他擔保外出。
仍與台灣蘋果有連繫
法官李素蘭在判詞中提到,律政司一方在聆訊中指出,即使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台灣《蘋果新聞網》仍不斷在報道中針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作出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申請人張劍虹2018年2月成為涉案三間公司的董事,亦成為壹傳媒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他亦是前《蘋果日報》發行人,負責監督香港及台灣的壹傳媒報章雜誌。
張劍虹現雖已辭去香港壹傳媒的所有職務,但他仍是壹傳媒旗下台灣子公司的董事,負責管理及監督包括雜誌、報紙及網上平台的運作,他擁有相關連繫及影響力,有權授權、指導、監督他人撰寫及發表涉嫌違法的文章及影片,從而毋須親自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涉嫌違法的資料。
此外,在警方向《蘋果日報》及張劍虹等人採取執法行動時,英國前首相藍韜文、美國國務院等立刻發聲明指摘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律政司認為這正正反映張劍虹與美國及其他外國政黨有着緊密聯繫。另外加上該些台灣子公司坐擁1.41億港元資產,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是可以透過隱蔽而秘密的方式進行,因此認為張劍虹有高風險和能力暗地裏秘密地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主筆馮偉光(57歲、筆名盧峯)和楊清奇(55歲、筆名李平),各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獲押後至12月28日再提訊,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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