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楊惠俊於網上發布威脅警察學員的言論,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成。圖為香港警察學院舉行結業會操。 資料圖片

IG發帖稱「要你哋畢唔到業」 官:案情嚴重不判社服令

食品供應商一名男送貨員去年2月在送香腸到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途中,於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訂單照,並配上「我要你哋全部畢唔到業」字句 ,他早前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受審。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供詞不可信、不可靠,使用的涉案賬戶有400多名追蹤者,必然知道動態內容會透過其他途徑發放至朋友以外人士,包括學警,明顯有意圖向警方作出威嚇而使學警受驚及擔心健康問題,遂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11月24日判刑,惟明言案情嚴重,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被告楊惠俊(21歲),被控於2020年2月12日威脅會使警察學員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警察學員受驚。

被告認「唔鍾意警察」

對於被告在被捕後於警方警誡下,聲稱案發時只是一時「心血來潮寫幾句」,以及因「一時貪玩才放上Instagram」。裁判官劉綺雲明言不接納,指被告的警誡供詞曾承認「唔鍾意警察」,顯示他受負面情緒影響,與他為自己開脫的「貪玩」等較正面理由並非一致。另外被告在發布動態內容前將送貨單據摺疊,以隱藏送貨人身份,明顯是經選擇、思量及計劃進行。因而裁定被告供詞不可信、不可靠。

辯方指,被告涉案賬戶追蹤者之一的證人吳達強,當日在看到被告發布有關照片及文字後,擔心案發時就讀警察學院的友人柯秉派「食咗啲嘢可能會對佢有害」,遂截圖轉發予對方,柯隨後回覆「今日早餐食腸仔」,吳再覆「Haha」意指「咁大整蠱」,顯示吳並不擔心柯會受人身傷害。

劉官反駁指,從上文下理來看,吳的確是在擔心友人,且吳的回覆與無擔心沒有牴觸,亦不等於他相信截圖只是戲言。

辯方又質疑學警葉浚軒供稱在看到截圖時受驚,認為香腸被做了手腳,與同儕都擔心生命有危險,但為何沒有追查事件,甚至延至翌日才告知長官。劉官則指,學警在學堂內不被允許四處走動,加上當日沒有學警進食後感不適,故沒即時作出反應屬可理解,遂接納控方證人的證供。

有意令學警受驚擔心健康

劉官最後指,被告使用涉案Instagram賬戶有一段時間,有逾400名追蹤者,人數眾多,他必然知道在公開發帖後,追蹤者會把帖文轉發給其他人,包括學警,從而使他們知悉及擔心健康問題。發帖更配圖及寫上「我要你哋全部畢唔到業」的字句,明顯意味着香腸被不當處理,明顯有意圖威脅學警無法畢業,認為被告的說話不是戲言,裁定他罪名成立,還柙至11月24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一度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劉官明言案情嚴重,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