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8名院士、50多位專家通過調研撰寫報告,提出粵港澳大灣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接近或超過上限等六大警示,也給三地政府提出八項政策建議。生態環境是關係到發展可持續性的重大問題,三地政府有必要合作共建生態環保協作機制,對標世界一流灣區,建立可考核、可監督的生態文明目標評價體系;香港更要在綠色金融方面發揮既有優勢,總結在保育濕地等方面的成功經驗,深度參與灣區生態環保合作,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的美麗宜居宜業宜遊的城市群。

粵港澳大灣區人口、經濟總量、佔地面積等指標,已與世界一流灣區如紐約、舊金山、東京等灣區水平相當,但在生態環境和綠色發展水平方面差距明顯。報告建議,大灣區應借鑒世界一流灣區生態保護與修復經驗,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協作機制,編制中長期規劃,率先探索建立一套可考核、可監督的生態文明目標指標體系,設立「大灣區綠色發展基金」,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發展示範區、「大氣污染治理先行示範區」、「應對氣候變化先鋒城市群」等。報告不迴避問題,建議前瞻中肯,值得大灣區各地政府認真研究。

在粵港澳合作聯席會議機制下,三地已建有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合作機制,並在改善空氣質素、海洋環境管理、改善區域臭氧污染、清潔生產及生態保育等議題上,開展了有成效的合作。在國家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新形勢下,全面推進大灣區生態文明建設有了新要求、新目標,大灣區環保協作機制亟需升級。

大灣區生態環保協作機制,要立足建設世界一流灣區,以制度創新為引領,加強三大領域的機制協作:一是以世界級城市群發展為導向,全面統籌灣區生態環境規劃;二是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發展示範區為導向,以綠色金融發展,推動清潔低碳技術創新、可再生能源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產業布局變化;三是以區域一體化及全面協調為導向,創新環保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與環境共治模式,構建灣區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香港作為在「一國兩制」下的國際金融中心,擁有法治健全、資金資訊自由流通、與海外市場高度接軌等優勢,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近年在國家支持下,香港綠色債券發行增長迅猛,香港可作為國際及中國內地綠色金融對接的首選平台,大力發展綠色企業和項目的投資融資,在推動大灣區碳市場建設等方面發揮主平台作用。

香港米埔內後海灣拉姆薩爾濕地,被譽為「雀鳥天堂」,名列「國際重要濕地」,是城市發展兼顧生態保育的典範。香港亦可推廣濕地管理的成功經驗,助力建設大灣區濕地網絡,完善生態廊道建設,攜手保護跨境沿岸濕地,提升濕地價值,促進大灣區人與自然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