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斯哲)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10月30日正式進入提名期,畏罪潛逃澳洲的前民主黨許智峯、流竄英國的前攬炒派區議員丘文俊,近日連續在社交網站發帖,鼓吹「全民杯葛2021立法會選舉、不投票、不參選」,配圖更公然展示帶有煽動分裂國家含義的「光時」口號,肆意挑戰香港國安法和選舉法例,多名法律界人士亦促請特區政府須嚴肅處理有關問題,確保選舉順利進行,並呼籲市民切勿跟隨以身試法。

許智峯日前在facebook發文提出所謂的「如水計劃」,煽動市民不投票,企圖煽動一部分人使香港重回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的混亂情況。而丘文俊則在facebook上污衊完善選舉制度是「禁絕有任何異見及反對聲音」,聲稱2019年黑暴是為了民主和自由,又煽動市民不投票,並附上含有「光時」標語的海報。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包括講話、書寫、印刷、展示通告、廣播、於屏幕放映及播放紀錄帶或其他經記錄的材料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強調,該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前區議員丘文俊鼓吹杯葛立會選舉,多名市民在警察總部門口請願。(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日前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選舉中投白票,廉署必定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行為,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並籲市民嚴守法規,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不過,事隔多天相關貼文仍未被刪除。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資料圖片)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光時」的標語的含義在審理唐英傑案時,已被法官裁定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並能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網上平台若不及時刪除相關言論,平台的運營者有協助分裂國家的嫌疑,有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1條,為了保障選舉有序進行,警方可敦促相關平台刪除有關信息,或限制該平台的運作,停止該信息繼續傳播。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資料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則指出,特區政府已經多次重申,任何人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但許智峯和丘文俊等「賣國求榮」的漢奸,仍在境外公然挑戰國安法和選舉法律,抹黑特區政府,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公平公正誠實的選舉制度,誤導廣大市民。他敦促特區政府應盡快為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工作,包括加強規管透過網上平台進行各種煽動行動的罪行及反間碟法等。

至於普通市民響應號召和宣傳會否犯法?傅健慈認為,要看帖文有否犯罪意圖,但是市民隨便轉載帖文,有可能被認為是認同這件事,被視為「從犯」及有犯罪意圖。他呼籲市民認清楚反中亂港之徒的真面目,不要盲目支持,不要響應號召和宣傳及轉載相關的帖文,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