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即將舉行,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揭開新篇章。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提名期將在本周六(10月30日)開始,至11月12日截止,並將於12月19日投票。在新的選舉制度下,立法會的90名議員將會通過三種方式選舉產生,包括40席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30席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員及20席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以更廣泛、多元及均衡的方式,呈現社會各界不同的意見,讓未來立法會的不同決策,都能更全面地回應不同人士及團體的關注。

選舉委員會界別選舉

選舉委員會界別選舉的議員:40人

提名和參選:

●候選人須為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候選人毋須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每名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0名、但不多於2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包括選舉委員會5個界別中的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但不多於4名委員的提名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

選民基礎:

選舉委員會委員

投票方式:

●選舉委員會委員根據提名的名單進行無記名投票,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等於應選議員名額的方為有效,得票最多的40名候選人當選

●填妥選票後,選民可使用裝設在投票站內的光學標記閱讀機,檢查是否已在選票選取40名候選人。然後,選民須把選票放進投票站提供的封套內,再放入白色投票箱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