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即將舉行,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揭開新篇章。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提名期將在本周六(10月30日)開始,至11月12日截止,並將於12月19日投票。在新的選舉制度下,立法會的90名議員將會通過三種方式選舉產生,包括40席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30席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員及20席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以更廣泛、多元及均衡的方式,呈現社會各界不同的意見,讓未來立法會的不同決策,都能更全面地回應不同人士及團體的關注。

功能界別選舉

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員:30人

提名和參選:

●候選人須為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居港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及已登記為有關功能界別的選民或與該功能界別有密切聯繫

●須獲得所在功能界別不少於10名、但不多於20名選民提名;及須獲得不少於10名、但不多於2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包括選舉委員會5個界別中的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但不多於4名委員的提名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功能界別選舉中只可以其選舉委員會委員身份提名1人。每名已登記的功能界別選民只可在其所屬功能界別以功能界別選民身份提名1人,如屬勞工界功能界別的選民則可在該界別最多提名3人

選民基礎:

●符合該界別要求的合資格登記個人或團體選民

投票方式:

●各界別選民根據提名的名單,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該界別立法會議員

●功能界別的選民或獲授權代表請將功能界別選票正面向下,再放入紅色投票箱內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