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同時公布,下月起公眾查冊必須向處方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同時公布,從11月1日起,公眾查冊必須向處方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土地註冊處在網頁內公布,指收緊查冊是為「加強保障載於土地記錄和業主立案法團記錄的個人資料私隱」,查冊人士在提供辨識身份資料後,亦需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私隱條例》、及確認明白其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在《私隱條例》許可下被披露或轉交予執法機關,方可獲取資料。

另外公司註冊處亦在網頁內公布,指下月起查冊人士在查冊前需提供個人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明的用途,而有關措施有助保障公共登記冊所載的資料只被用於該些登記冊成立的合法用途。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