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唐時期對婦女的約束較少,其行止風格、思想理念亦較為鮮明。圖為《武則天》劇照。 資料圖片

「男外女內」的觀念,是中國傳統社會對兩性關係的基本看法。這話背後實包含着兩重意思:一是所謂的「女治內,男主外」,是男女分工的原則,也區分了男女發揮才能的不同範圍;二是指男女不同的生活範圍,有嚴男女之防的意思。可是「男外女內」骨子裏卻帶有「男尊女卑」的意味。

《詩經·小雅·斯干》篇便清楚指出,先秦時期為人父母者,會視男孩為「璋」(美玉),望他能成「室家君王」;視女孩為「瓦」礑,只要求她勤於女紅就已經足夠了。兩漢時期,隨着儒家思想成為官方正宗後,積極提倡「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理論,強調長幼尊卑之別。夫尊妻卑已成為社會倫常關係的根本。

不過,在日常生活中,直至東漢初年,男女交往仍是相當自由的。民間因日常工作的需要,也不可能嚴行男女之防。較為特別之處是,漢朝政府雖鼓勵婦女「貞節」,事實上漢代卻仍流行婦女再嫁之風。不僅民間有夫死再嫁之事,如西漢初年名臣陳平之妻,嫁陳平以前已五嫁;新寡的卓文君夜奔司馬相如;甚至帝王之家亦屢有改嫁之事。

至隋唐時期,隨着胡風的輸入與儒學的衰微,社會對女性的約束也無形減少,因此婦女的日常生活顯得有較大的空間。在日常生活上,隋唐婦女較之傳統女性來得開朗、奔放、勇敢、活潑,她們的行止風格、思想理念亦較為鮮明。在娛樂享受方面,隋唐婦女毫不落後於男子,她們經常出外活動郊遊,又或到市街遊玩,博戲、看球。杜甫《儷人行》中,「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儷人。」正是這方面的寫照。而若干更不避嫌疑,與男性共同野遊踏青,同席談笑、共飲,盡興玩耍;又或書信往來、詩詞相贈。

及至宋代由於提倡「男女之別」,婦女的活動空間大為縮減。程頤強調的:「餓死事小,失節事極大。」;司馬光所云:「夫天也,妻地也。」等理念,被視為後世社會長期束縛女性的根源。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上,宋代婦女基本上仍依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男性雖是一家之主,但一般家事則由婦女管理主持。而宋代婦女擅家制夫亦是常見之事。

北宋初年名臣王旦,雖貴為當朝宰相,卻以「懼內」而聞名朝野。史載王旦「宅後作堂,名曰三畏」,同僚楊憶得悉,便笑言以其「畏妻」,宜改堂名「四畏」。不過,無可否定的是,自宋代開始,傳統社會上男女之防、要求婦女「守節」等觀念,是愈來愈高漲。婦女被要求抱着「非死無以全節」的信念,正顯示女性的「守貞全節」已經不僅是夫妻二人間的關係,而成為整體社會對女性日常行為要求的一種理想標準。可以說,宋代才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真正「男尊女卑」時代的開始。

●羅永生 香港樹仁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中國歷史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

隔星期五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