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邵昕)香港文匯報9月19日獨家報道坪洲金花廟涉嫌無牌經營及善款賬目混亂,記者就此去信多個政府部門,其中地政總署回應指已交由離島地政處轉介相關部門跟進。但自報道刊出後,該廟問題仍未得到政府部門妥善處理。多名金花廟善信昨日舉行記者會,促請政府關注無牌廟宇經營情況,在《華人廟宇條例》檢討期間設立方案監察無牌廟宇運作。
約260年歷史的坪洲金花廟爆發管業糾紛,一位以「廟宇住持」自居的菜檔負責人葉金蘭起初以善信身份成為該廟理事人之一,及後被指「逼宮」成為唯一理事人,把持該廟運作,早前更登報自稱為該廟「唯一合法代表」,被其他善信質疑其合法性,經調查更發現葉金蘭以個人及家人名義狂掃最少18個物業,其「忽然富貴」令善信嘖嘖稱奇。
賬目無人監管 善款去向成疑
有善信多年來捐款逾千萬元,要求公開廟宇賬目,被葉金蘭斷然拒絕。香港文匯報其後追查發現,金花廟並未按《華人廟宇條例》註冊,賬目長期無人監管,善款去向成疑。
金花廟多名善信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金花廟地址為寮屋地,業權當屬政府,惟政府並未強制要求金花廟在華人廟宇委員會登記,導致廟宇長期以來無人監管,任由葉金蘭持有的「坪洲金花廟有限公司」宣稱為唯一「合法代表」並私自管理金花廟,令數以千萬元的善款賬目不清,善信曾多次求助,但各政府部門以職權有限為由,互相推諉。
香港文匯報早前就金花廟事件去信民政事務局及地政總署,惟民政事務局指,《華人廟宇條例》於1928年制訂,多項條文不合時宜,在尊重宗教自由的大前提下,華人廟宇委員會不適宜強行執行《條例》中已變得不合時宜的規定,包括規定所有華人廟宇必須註冊,並表示將聯同華人委員會展開檢討工作,以期更新相關的註冊及規管安排。地政總署則指已將個案交由離島地政處轉介相關部門跟進,但至今「零」進展。
「新思維」土地、房屋、地政規劃小組召集人李立航指出,現行法例規定所有廟宇必須向華人廟宇委員會註冊,但該法例並未嚴格執行,令廟宇監管出現漏洞,助長無牌廟宇及違規行為,促請政府為《條例》檢討設限期,並在過渡期間設立方案監察無牌廟宇的運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