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賣(物業)畀領展後開始大幅加租,領展之後又賣(物業)畀第二間公司,加得仲勁!」粉嶺雍盛苑車主阿強對居屋停車場屢次易手,住戶似被「賣豬仔」、一再被開刀,大感無奈:「住喺度近20年,眼白白睇住車位月租由千幾蚊,升到現在接近3,500元,我哋居民真係無言。」他坦言無力負擔昂貴停車費,唯有將汽車違例停泊在路邊,並語帶無奈說:「一個月就算唔好彩被抄牌10次,都唔使3,500蚊(編按:10次3,200元),抵過租車位。」
2005年,房委會出售轄下180個商業設施予領匯(領展前身)時,雙方簽下買賣契約,政府承諾不會干預領展的運作,但承諾會透過措施規管該公司繼續向居民提供服務。近年,領展將旗下最少45個商場或停車場分拆出售予第三方投資者,其中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及商舖由新業主於2016年以1.8億元投得,比市場估價高58%,貴絕全港,新業主高價投資又豈能不問回報?
同時,有部分停車場的新業主再拆售車位予個別車主,一手轉一手之下,當年房委會與領展買賣契約的部分條款或已失效,約束有關商業設施向居民提供服務的「緊箍咒」解除,車位已淪為炒賣工具,居民人為刀俎。
青衣邨停車場的新業主早前宣布,私家車車位月租加12%至3,770元,該停車場所在的青衣邨,一個兩人家庭的租金不超過2,000元,但車租已貴過屋租。
領展:不評論新業主營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建議政府介入事件,包括與新投資者制訂溝通及監管升幅的機制,讓租金不至於脫離屋邨車主承擔能力,同時亦應於屋邨增設車位。
領展在回覆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在拆售資產時已建議新業主延續優惠措施,例如為傷健人士提供高折扣泊車優惠,但對於買方的營運計劃則不作評論,又認為外界不應該直接比較公屋與車位的租金,皆因車位不是生活必需品,需要遵從用者自付原則。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