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體重約250磅的著名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7年前於尖沙咀一間美容中心第二次進行抽脂手術時,女西醫關孝孜未徹底善後,將餘下程序交由4名未受專業訓練的助手後,外出與友人午膳,助手其後發現事主昏迷,關時隔50分鐘才返回手術室,又未及時搶救,以致事主死亡,遺下8個月大女兒。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誤殺罪成,昨被高院法官李素蘭判囚6年,斥責其行為惡劣可悲。一直協助死者家屬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和警方歡迎判決,指終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並提醒市民接受美容手術前須審慎考慮風險。

被告關孝孜(38歲),2006年於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後翌年執業,案發時她除受僱於尖沙咀的重生植髮中心外,亦在佐敦的診所工作。被告被裁定罪成的誤殺罪,指於2014年6月26日在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32歲)。

現年8歲女兒深感沉痛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引述兩份創傷報告指出,李嘉瑩離世後,母親、男友及現年8歲的女兒深感沉痛,經營的舞蹈學校亦被迫倒閉,生計大受影響,男友要依賴綜援撫養女兒,而女兒近來明白母親死因時,亦感到非常憤怒。李官續指案件對於被告而言,亦是悲劇,但無論如何都抵消不了對死者家庭造成的悲痛。

李官形容本案案情嚴重,根據控方專家意見,被告行為嚴重偏離正常專業標準,包括手術前沒向李嘉瑩詳述手術風險可致死,便要求簽署同意書;手術期間當維生監測儀器響號示警時,更直接關閉警號,令法庭震驚,顯示被告嚴重漠視警告。

李官直言,如早知負責醫生會離開手術室獨留病人在手術床上,交由4名缺乏專業訓練的醫護人員照顧,相信沒有病人會願意接受手術。

李官認為被告理應留在手術室內,直到病人清醒、情況穩定為止,形容被告行為惡劣可悲。對於被告辯稱往日如此進行手術均安全無恙,李官指僅屬僥倖,亦不代表做法正確。

李官批評被告由始至終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引致悲劇收場。又指李嘉瑩信賴被告,將生命交託其手中,被告卻置之腦後,無視警告,以隨意態度處理手術,終判處被告監禁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