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26日)在電視節目表示,正研究基本法第23條立法細節,包括研究涵蓋香港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罪類,如間諜罪、竊取官方機密等。

鄧炳強說,2003年的法律草案未有對間諜行為著墨太多,而現時立法需要修補法律空隙或灰色地帶,例如在修例風波中,有人免費向示威者提供頭盔、港鐵單程票和衣物等物資,形容組織性屬「國家級」,因此需要立法應對。

鄧炳強表示,過去一年多,香港國安法針對一些「大老虎」採取拘捕、檢控行動,社會相對平靜,暴力、「港獨」和顛覆行為明顯減少,但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本土恐怖主義已經孕育,美國亦仍企圖以香港牽制國家的發展。他又強調,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均保障市民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可以反對政府,但不可以「反動」。如果作出一些顛覆香港政府、政權的行為,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接受。

對於有報道指,警方國安處未來調查目標是醫院管理局和港鐵,鄧炳強說,不便評論揣測報道,但任何犯法的人和組織,都要有心理準備被調查和採取行動。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