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主濫收水電費 組織倡多項建議保障租客
劏房居住環境惡劣,租金卻愈升愈高,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與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昨日公布一項調查結果,發現今年本港各區劏房租金的中位數較去年上升4%,港島區劏房每月租金中位數為5,200元,九龍及新界均為5,000元,同時劏房的水電費均高於市價。有劏房戶在記者會上表示,租金開支沉重,而且消防設備不足,「如果發生火警,唯有跳窗搏搏。」雖然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將於下月恢復二讀,但組織認為草案未能保障住戶,建議設立「起始租金」、下調續約加租上限至10%以下,以及列明業主維修責任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芙釵
殘疾人士強哥與太太居住在太子一間約80呎的劏房,月租4,500元。他說,雖然水務署擬禁止濫收水費,但他的業主仍繼續濫收水費,「我們每月需繳交80元水電費,即是人均40元。」
強哥透露,其租約「死約」將於11月屆滿,業主遲遲未跟他商討續約,相信業主或會趁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前大幅加租。由於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規定,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上限為10%,「如果業主加到盡,我們會被加租至5,200元,佔家庭收入逾半,是龐大經濟壓力。」
消防設備不足 火警唯有跳窗
居住在長沙灣板間房的簡先生表示,單位僅50 呎,月租2,700元,而且浴室空間狹窄,消防設備不足,曾擔心自己居住的單位發生火災該如何逃生,「如果發生火警,唯有跳窗搏搏。」因此他建議政府定期檢查劏房的消防設施,及檢討劏房環境衞生問題。
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與關注基層住屋聯席進行的調查昨日公布,該調查在全港15區共收回1,515份有效問卷,有81.6%劏房都有窗戶、83.6%附有冷氣及65.2%有門鎖。在租賃安排方面,77.1%的住戶有簽立書面租約,當中61.1%租約的租期為一年以上至兩年,另外有15.2%劏房租戶及 25.8%板間房租戶沒有租約。
租金調整方面,有44.2%劏房租戶指過往曾被加租;約七成加幅為500元以下;37.1%板間房租戶過往曾被加租,78.9%指加幅在300元以下。他們普遍每兩年加租一次。而水電費方面,大部分租戶需要另行支付水電費,且每度水電費高於市價,劏房電費的中位數為每度1.59元,板間房為1.6元。
促凍結上期租金作「起始租金」上限
調查顯示,全港劏房整體月租中位數為5,000元,比去年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的4,800 元,上升4%。聯席促請政府凍結上期租金作為「起始租金」上限,否則租戶有可能在立法「空窗期」遭業主加租、逼遷,未能保障租戶。
同時,他們擔心業主在條例生效前為簽訂高昂租金合約,而向現有租戶逼遷,建議除了業主有特殊原因需要收回單位,例如遭政府清拆或出售物業等,需要提供相關證明,避免因利潤問題而趕走現有租戶。
根據草案,業主需負責維修處所的渠管、電線、窗戶及提供的固定裝置,若業主沒有履行責任,租戶可以給予不少於30天的書面通知終止租賃,或由租戶維修後向業主討回費用,但聯席表示,相關條例未有保障租戶權益,認為是本末倒置,促成無良僱主拖延行為,因此建議差估署如接獲投訴可就每個狀況決定相應修葺期,同時設立罰款增加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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