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港協暨奧委會昨日公布改善機構管治的工作進度,表示高度重視審計署在2020年4月發出的第七十四號報告書及其後立法會賬目委員會就第七十四號報告書內容提出的建議。
港協暨奧委會指出,2020年下半年成立「獨立督導委員會」,委任三位知名人士為委員:召集人為鄧竟成,成員包括周一嶽及馬清楠。委員會主要工作範疇為監察及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的策略及工作路向;監察檢討進度、提出建議和認可檢討報告;及確保港協暨奧委會執行審計署第七十四號報告書內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已分別在2020年12月、2021年1月及4月舉行三次會議,跟進執行情況及工作進度。截至本年8月下旬,大部分建議已順利落實執行。其中最為重要的「運動員遴選政策及指引」及「採購政策及指引」經過全面檢討及修訂,再由廉政公署覆核後已經完成,現計劃於2021年9月16日向所有體育總會/機構公布,並會在稍後即將舉行的國際綜合運動會遴選中採用,亦會將該兩份文件上載於網頁內供參閱。
為了檢視港協暨奧委會屬下接近80個體育總會/機構的行政運作及機構管治機制,港協暨奧委會於2020年10月成立「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小組在2020年11月23日安排了簡介會,詳細講解檢討目的、程序及日程。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亦分別在2020年11月、2021年3月及6月與30個體育總會/機構代表會面,深入講述檢討的目的和工作程序,以助他們加深了解,務求爭取各體育總會/機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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