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辯論,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想到口若懸河、唇槍舌劍這些形容詞,似乎辯論所重視的都是口才。這個印象是正常的,因為這的確是我們平常看到的辯論畫面,但我們要留意,這是「觀眾」視角。如果我們不再是「觀眾」,而是「辯者」本身時,就會發現台上的三分鐘是「果」,而我們更應關注台下十年功的「因」。

記得當年學習辯論時,有一位老師說過一句令我茅塞頓開的話︰「精確的表達源自精確的思考」。我們聽到一些人表達自己的意見時辭不達意,其實不一定是表達能力有什麼問題,而是背後的思考不清楚。

立論即表達觀點

要表達自己的觀點,就是「立論」,當中的基礎技巧就是大家學習寫議論文時學過的「三論」︰論點、論據、論證。

我們以「查案」作為比喻。假設我們是一個偵探,如今着手處理一宗兇殺案件。我們指出「某某人」是兇手,這就是「論點」。我們就此拿出「證據」,這就是「論據」。然後,我們要解釋證據怎樣證明某某人就是兇手,這是「論證」。這裏要強調的是,「三論」是一整套技巧,不能割裂分開。我們不能說「某某人」是兇手,但不提出證據,這樣是「瞎說」;我們也不能只擺出證據,然後說「兇手就是其中一位」,這樣是讓人「瞎猜」。這些情況都不足以破案的。所以,要「三論」齊全,立論才可以成立。

「三論」要用得好,有一些微妙之處要留意。以下我們用一個辯題作為例子進一步說明︰題目是「學校應強制學生閱讀課外書」,站方是正方。

論點要足夠清晰

就這條題目,如果提出「論點」︰「讀多些課外書更好」。這個基本算是論點,但不佳。論點的要旨是「清晰」,此處可重溫我們上一篇談到的What。什麼是「好」?修正後,「論點」可改為「多讀課外書可以培養閱讀習慣,而閱讀習慣對大腦健康有益」。

論據需夠代表性

有了清晰的論點後,我們要有「論據」。論據的要旨是要有代表性,一般而言,我們盡量運用一些可信的數據與研究。此處可用「根據Neurology的一項研究,進行閱讀活動的人,相比沒有閱讀習慣的人,記憶力下降的速度較慢。」這是一個基本可用的論據,怎樣選擇論據又是另一個題目,今次篇幅有限,日後有機會再跟大家分享。

論證為解釋說明

最後就是「論證」。有了論據後,我們要進一步解釋說明,以證明論點是對的。當中要注意幾個問題︰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夠強?有沒有犯了「謬誤」?

思辯思辯,思先於辯。這當中涉及到邏輯的知識,是一套學問,難以三言兩語講解,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相關的書籍,如《李天命的思考藝術》、《開發精確的思考》都是適合香港學生的入門級好書。多讀書不只有益腦部健康,也可訓練思辯能力。

■ 任遠 (現職公共政策顧問,曾任職中學、小學辯論教練,電郵︰yydebat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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