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

警方國安處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去信「支聯會」常委,要求他們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成員名單、收支情況等多項資料。「支聯會」日前召開記者會,其間,戴上了印有「港獨」 口號的口罩、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一如以往以囂張跋扈的姿態,聲言「支聯會」不會向國安處呈交任何資料之立場,理由竟是她不欲開壞先例,「從而容許當局無限追溯期地要求交任何資料」。鄒幸彤會上代表窮途末路的「支聯會」公布,將於月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進行解散決議,同時她否認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更堅稱警方並無提供理據。對此保安局嚴正警告「支聯會」須立即懸崖勒馬,社會各界支持警方徹查「支聯會」。但「支聯會」繼續負隅頑抗,昨宣布今天下午會到警察總部,向警務處處長遞交信件,交代拒絕向國安處提交資料的原因。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規定,一個團體受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外國的指使、監督,甚至收受外國金錢上的資助,而該團體又在香港為提供金錢或監督、指使的組織而行事,該團體就是一個「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的代理人」。從「支聯會」及其骨幹成員多年來的行徑及罪證,可以得出綜合結論,「支聯會」絕對符合法律上「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代理人」的定義。

以鄒幸彤為例,其早於2012至2018年已出任與「NED」(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關係密切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之執委及公司董事;2016年4月,她曾赴印度出席接受「NED」資助的美國反華組織「公民力量」舉辦的第11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並與「藏獨」分子達賴喇嘛會面;華人民主書院多年以來均依靠NED 的資助運作,與台灣民進黨、「台獨」及海外反華分子有緊密聯繫,而「支聯會」副主席兼董事何俊仁,正是該書院創會董事;「支聯會」前董事陶君行則是該書院現時董事及公司秘書。「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曾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翌日,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

因此,「支聯會」多年來的公開罪證,已鐵證如山地證明「支聯會」及其骨幹成員符合「外國代理人」的法律定義,故警方絕對是合法地行使其索取資料的權力。「支聯會」的管理層包括具有法律背景人士,理應對法律有正確認識,但如今高調表明拒絕守法,並以歪理將自己的違法行為合理化;鄒幸彤明明對自身一向以來的違法行為心知肚明,但仍然囂張地抹黑執法部門的合法要求,鄒幸彤將國安處依法辦事扭曲為「國安處執法無須解釋、無須任何理據」,明顯顛倒是非黑白、強詞奪理;明明是鄒幸彤為隱藏「支聯會」的罪證、維護外國主子而拒交文件,卻將執法部門的合法行動曲解為「濫權」,別有用心地挑動公眾對政府的不滿,在「支聯會」解散前仍不忘用盡最後一口氣煽動仇恨、誤導公眾。

「支聯會」長期勾結外國勢力,大肆反中亂港,支聯會每年組織、煽動所謂集會散播謊言、騙取捐款,如今均已全部被揭穿,在公眾心目中,「支聯會」早已成為「過街老鼠」。現時,「支聯會」唯有懸崖勒馬、配合警方要求,主動提供資料,否則,執法部門便必須即時果斷執法,將「支聯會」依法嚴懲,彰顯法治公義,保障香港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