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晚舟

(香港文匯報綜合報道)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押事件發生991天後,其引渡案聆訊於前日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法官未有即時頒布是否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裁決,預告可能要等到10月21日,才會決定頒布裁決的日期,分析相信法官這樣做是希望等到加拿大下月國會大選後,由新的司法部長決定如何處理這宗案件。

●孟晚舟與律師團隊等在中午休庭時離開法院。 美聯社

法院曾為孟晚舟案最後一輪聆訊排期至8月20日。但在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聆訊提前兩天結束。

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已持續逾兩年,孟晚舟本人參加了所有開庭聆訊。在近日展開的最後聆訊環節中,辯方認為,孟晚舟2013年在香港對滙豐銀行人士所作演示幻燈片(PPT)與據稱滙豐銀行所遭受的任何損失之間並無因果關係。此案沒有欺騙行為,未造成任何損失,亦無合理的風險因果論述。

若批准引渡 孟晚舟仍可上訴

代表美方及加拿大司法部的控方律師堅稱,孟的PPT在關於華為與星通(Skycom)公司之間的關係及在伊朗的業務等方面,存在「誤導和不誠實」。控方認為,美方對孟的指控是有效的;且引渡案法庭只需討論此案是否符合引渡條件,而非進行「審判」。

法庭計劃於10月21日舉行管理會議,屆時有可能議定宣布引渡判決的日期。如果主審法官未來作出予以引渡的判決,案件將交由加司法部長決定是否簽署移交令。若加司法部長批准引渡,孟晚舟律師仍可上訴。加法律界人士認為,此案若進入冗長的上訴程序,有可能再持續數年。

● 辯方表示,孟晚舟此案沒有欺騙行為。圖為辯方兩位律師。美聯社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拘押了正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媒體於12月5日披露此案,其後法院批准孟晚舟保釋。中加關係因孟晚舟事件急轉直下。中方向美、加兩國進行了嚴正交涉,對這一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表示堅決反對並強烈抗議。

2019年1月29日,美方正式向加方提出引渡孟晚舟。3月1日,加司法部就該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2020年1月下旬,孟晚舟引渡案首階段正式聆訊展開,控辯雙方圍繞此案是否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展開交鋒。法庭於5月27日裁決孟晚舟引渡案滿足「雙重犯罪」標準。202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法庭進行多輪聆訊,由控辯雙方圍繞加執法部門是否存在程序濫用問題,對11名證人展開交叉質詢。2021年3月初至8月,法庭圍繞程序濫用問題四項分支、司法救濟、證據充分性等問題展開審理。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