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前年11月2日在灣仔一單位搗破黑暴武器庫,檢獲138支汽油彈或半成品,5男女被捕。其中2名青年昨日同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成。法官葉佐文今早(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在多層商住大廈內管有汽油彈十分危險,由於22歲香港城市大學學生管有助燃液體明顯較21歲地盤工多,2人分別判囚40及36個月。
葉官指,本案判刑嚴重,被告以身試法代價大,量刑考慮因素有兩點,分別為被告管有的汽油彈危險,而且存放在多層商住大廈內。葉官續指,其次需考慮2人管有的汽油彈及助燃液體數量,22歲香港城市大學學生鄭錦輝管有27支汽油彈、215至380毫升助燃液體及50個玻璃樽可供製作汽油彈;21歲地盤工黃建棋管有32個支汽油彈及10至200毫升助燃液體。被告鄭錦輝雖然汽油彈數量較少,惟助燃液體份量明顯更多,而2人管有的汽油彈及原材料數量約為同案認罪被告的一半,故量刑起點因應下調,終判兩人分別囚40和36個月。
5名被告包括理大女學生楊泳茹、城大男學生鄭錦輝、無業男子丘建威、男學生莫澧滔及地盤男工人黃建棋,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一單位,管有59支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瓶、約4.6公升含柴油的液體、約1公斤含異丙醇的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的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鄭及黃昨日被裁定罪成,丘建威則罪名不成立。同案另外2名被告莫禮滔及楊泳茹則在開審前已認罪,各被判囚3年2個月。
責任編輯:
許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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