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判囚23年,在服刑5年後上訴得值並獲釋。上訴庭在本月11日頒下的判詞中提出多處疑點,包括案底纍纍的為何能成為律師樓「師爺」,更質疑檢控機關有否調查律師團隊的有關行為。消息指,警方對馬家健的前律師團隊展開調查,其中58歲已退休的法律行政人員(「師爺」)陳強利及33歲的大律師張曉惠,因在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一案中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而於昨日被捕。案件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
現年25歲的青年馬家健於2016年被控企圖販毒。根據高院及上訴庭早前的判詞披露,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與姓洪朋友同被控企圖販毒罪。其中,警方僅在馬家健家中搜出少於10克可卡因。2017年3月7日,馬家健簽下認罪文件,並於8月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被判囚兩年,洪則被撤控。
2017年11月,馬家健在高等法院判刑前解僱律師團隊並改口不認罪,表示因發現律師團隊由洪的兄長介紹,洪兄亦有份支付他的律師費,懷疑其中涉及利益衝突。
2019年,馬家健就企圖販毒受審時,主審法官陳慶偉就檢控提出多處疑點,但控方堅持繼續檢控。2019年4月,馬家健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企圖販毒罪名成立,判囚23年。
今年1月,馬家健的上訴案開庭審訊,上訴庭在7月22日裁定他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上訴庭的判決書指出,原審法官陳慶偉在審訊時曾質疑案中證據有很多疑點,明言對疑點感「不安」及「不舒服」,更質疑被告律師團隊有將罪責推給上訴人之嫌,以換取洪開脫,認為控方應撤控,否則若最終達到罪成裁決將會非常荒謬。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