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 工聯會副會長 立法會議員

香港租金、樓價升幅拋離工資增長,許多市民只能無奈租住更小、更差的單位。住得差、住得擠、住得貴,是源於社會財富分配不公,貧富極度懸殊,市民生活難以改善,階級流動受到窒礙。為政者必須從更高、更廣的視野去看待深層次矛盾,香港才可告別劏房、籠屋。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研討會的講話中,特別對香港的住屋問題提出期盼,提到中國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的時候,未來香港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將告別劏房、籠屋。

對症下藥落實稅制改革

我們看見特區政府正竭力增加土地、增建房屋,務求增加供應,以回應住屋的需求。不過,若為政者只着眼於住房的供求失衡,則是未能掌握問題的癥結所在。香港人住得差、住得擠、住得貴,是源於社會財富分配不公,貧富極度懸殊,令普羅市民生活難以改善,階級流動受到窒礙。為政者必須從更高、更廣的視野去看待深層次矛盾,才能提出徹底解決問題的方略。

根據世界銀行2020年的統計顯示,人均生產總值若超過43,000美元,已屬高收入地區,香港的人均生產總值則超過46,000美元,為何人均生產總值如此高的地方,港人卻住得這般差?為何超過十萬戶家庭要住在環境惡劣的劏房?為何中產家庭花上一半以上的收入供樓,卻只能供一個百多、二百呎的納米單位?

一切皆源於市民收入追不上租金和樓價的升幅。過去10年香港名義工資指數增長了 53.4%,再看同期私人住宅單位售價指數,上升了一倍半,而小單位的租金指數則上升了近一倍八,租金、樓價的升幅遠遠拋離工資增長。市民按其負擔能力,只能無奈地租住更小、更差的單位。

在樓市與租金的升浪中,獲益者只有與地產相關的利益集團,承受苦果的卻是普羅大眾。政府在制訂公共政策時,必須從整體社會利益出發,做到財富有效再分配的效果。例如要紓解貧富懸殊,改革稅制是一項必須要動的手術,但近年稅務最大的改革,卻是削減利得稅稅率,所有企業不論規模大小,其首200萬元利潤的稅率都調低了一半,降至8.25%,政府每年少收50多億元利得稅,不但令庫房收入減少,更削減了可用於財富再分配的資源。

貫徹始終拉近貧富懸殊

再如一手物業空置稅,2018年當局承諾立法以抗衡地產商囤積一手樓,避免推高樓價。相關條例草案已於2019年提交上了立法會,但到2020年又因經濟情況不穩而撤回,明明有利壓抑樓價的政策,卻未能貫徹始終。

我們要清楚了解,在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中,最受苦的一定不是利益集團,而是處於水深火熱的廣大市民。要告別劏房、籠屋,必須從減少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和緩解貧富懸殊的角度來拆解,另外再配合可負擔房屋的增加,才有望真正解決房屋問題。可負擔房屋是指為基層提供租住公屋,為中層提供公營資助房屋,而具經濟能力者,則可到私人市場置業。因此,所謂的增加房屋供應,不只是大量增加廉價住屋,更不是要拖垮樓市,而是要讓每個階層都有可負擔的居所,安居樂業。

可惜的是回歸廿多年來,公共政策一直過分傾斜於商界、過分注重商界的利益,才導致房屋問題轉化為難以拆解的深層次矛盾。為政者必須認清公共政策是為誰而訂,必須扭轉過往重商輕民的施政方針,貧富懸殊和房屋問題才有望徹底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