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違香港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危駕共三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進入第六日審訊,繼續由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他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8字口號的始創者梁天琦主張「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而爆發修例風波後「光時」口號亦伴隨着「香港獨立」等口號,前後語境一致,並出現燒國旗及毀壞國徽等破壞行為,可見口號與主張「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黑暴同屬「否定中國管治」語境

控方昨在庭上繼續播放梁天琦於2016年競選立法會補選時的造勢大會發言。劉智鵬指出,片段中梁天琦說他認同「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的一番話,包括要「以勇武抗爭」、「打倒港共政權」、「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而「本土民主前線」則主張香港本土與周邊的地域及族群沒有關係,並爭取「香港人自己處理香港事」的政治目標,認為中國無權處理香港的事務。可見這是梁天琦政治理念的一個總結,亦解釋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

控方其後再於庭上播放一些反修例遊行及集會的新聞片段,片段中參與遊行或集會的示威者曾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口號,又有一系列暴徒破壞社會秩序的活動,例如燒國旗,將中聯辦大樓的國徽塗污,在牆上噴寫「支聯辦」等字句。控方指,自前年6月爆發修例風波後,警方的調查顯示由前年6月9日至今年7月1日,389天中有218天的示威活動曾使用「光時」口號。

劉智鵬指,毀壞國徽屬挑戰國家政權;將中聯辦寫成「支聯辦」,將中國指稱為「支那」,即以外國人的立場去看中國,結合「光時」口號,即是欲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治權威,甚至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管治。劉智鵬認為,梁天琦於2016年創造「光時」口號的時間,與前年7月21日中聯辦門前的示威事件,前後語境一致。而「光時」口號是一個政治口號,與「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對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8字,劉智鵬指關鍵詞語是「光復」及「革命」,兩詞在中國均有源遠流長的歷史,而漢語是約定俗成地使用的言語,意思不會因個人喜好而改變。他引用《說文解字》指「光復」的確實意思是「光:明也;復:往來也」。自古皇帝「光復祖宗基業」是指取回江山、政權、國土。認為辯方專家報告指「光復」是取回「Glory(意指:榮譽、喜悅、名聲、繁榮等)」的解讀,既含糊又無內容。

至於「革命」一詞,劉智鵬指屬中國原有的詞組,最早的使用追溯至商周時代的湯武革命,而「革命」只有一個意思,便是「推翻政權,取而代之」,亦可是順應天命地進行。晚清時期受「法國大革命」的影響,中國以「革命」作為英文revolution的翻譯,「革命」一詞近代均使用於政治方面,但第二個次要意思則是用於形容非政治意思的突破性發展,如工業革命、科學革命等。

劉智鵬教授在回答辯方盤問時,進一步強調「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是指「解放香港,改變時代」,又或是「攞返香港,改變時代」。他指梁天琦在2016年競選立法會補選時,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8字放在重要的語境,賦予8字穩定的意思及用法,進一步確定8字的用法與歷史用法一致,遵從了字詞約定俗成的意思及用法。

審訊今日繼續,續由辯方盤問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教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