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光時」旗的電單車在灣仔飆車及衝向警方防線。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首宗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危駕共三罪,昨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五日審訊。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中的「光復」,在中國歷史上有「恢復」、「奪回」落入「敵人」和「異族」手中政權和「國土」的意思,故「光時」口號和標語可理解為採取手段改變香港政權,以達到時代改變,即從香港特區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上「奪取政權」的意思。

「光復」即視政府為敵人

劉智鵬教授在庭上表示,從歷史角度考慮涉案的中英文標語「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的出處、發展、意思、語境,並認為「光復香港」及「時代革命」有語意聯繫,必須整體而非分別去理解。

針對所謂「光復」的意思,劉智鵬教授指考慮了中國歷史上三國、五代、兩宋等分裂時期,元朝和清朝,以至20世紀初,他認為「光復」的意思一直沒有改變,可以是恢復或取回「落入敵手的政權或土地」。在香港的語境,所謂「光復香港」,即視香港特區政府為敵人,或「外族」所佔據或控制的政府,或拒絕承認香港特區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下的一個政府。

劉智鵬指出,提出所謂「光復」即是從一個「正統」角度出發,斷定其面對的政府「不正統」和「不合法」,故說該口號者即認為「中國非法佔據香港」以及「香港不屬於中國」。

「革命」即從當權者手上奪權

針對所謂「時代革命」,劉智鵬教授表示,「革命」一詞在中國歷史悠長,由商周時期到晚清時期,其意思一直沒變,基本上都是涉及政治層面,例如辛亥革命,都有「推翻政府並取而代之」的含意。將所謂「時代革命」用於香港,即有採取手段改變當前的香港政權或社會制度,從而造成「時代的改變」,即從當權者手上奪取香港政權。

控方其後在庭上播放「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始創人梁天琦於2016年參與新界東補選時的造勢大會發言,劉智鵬直言,有關言論可解讀為「鼓吹香港獨立」。

在參考了梁天琦當時的傳單內容,他認為梁以「光時」8字作為宣傳口號,是「非常之不能接受當時的香港政府,尤其是在香港政府背後的中央政府,因此呼籲選民支持他改變情況」,故梁當時的主張是要改變香港政局,煽動群眾以武力去挑戰政權,從而達至改變政權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