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呆呆
前些日與一位許久未聯繫的編劇朋友通話,得知她最近的作品創意被抄襲,正陷在維權的官司煩惱裏。安慰完朋友,便想起身邊的另一類抄襲。
每天打開手機,自己發發朋友圈,以及翻翻朋友們的朋友圈,已經成了當下大多數人的生活常態。然而朋友圈裏的內容,有的看了會覺得是享受,有的看了卻是令人難受。
讓人覺得享受的朋友圈,內容多是朋友們所發的自己的生活狀態、自己的一些小感悟、自己寫的詩歌或者其它文章,再加上一些賞心悅目的美圖,就算是轉發的,看起來也總是令人愉悅的。而那些讓人看了感到難受的,除卻一些無聊和低俗的內容,便是明目張膽的抄襲了。看過好幾個人的朋友圈,除了圖片是自己所拍的照片,但凡想表達一點自己的「思想」的文字都是直接從網上拷貝下來的,從不註明出處,完全當做是自己的文字發在朋友圈,當別人跟帖誇讚他們的思想和文字的時候,他們亦是毫不心虛地欣然接納,並未解釋過受人褒揚的東西並非自己所創。
和一位圈外的朋友討論起此事,他認為「天下文章一大抄」,能「抄」也是那些長期「拷貝」別人的文字的人的「本事」……本呆聽完頓時被驚呆了。幸而此時得知那位故事創意被抄襲的朋友打贏了官司的消息,才得以借此和圈外的朋友討論起在中國已經日益完善起來的知識產權法。
其實我們每個人剛開始學寫文章的時候老師大抵都曾教過我們模仿和借鑒,我的小學語文老師不是一個很優秀的老師,文章寫得也不十分好,但是早早地便教過我和我的同學們,要多讀書,在別人的文字裏有所悟,從而引發自己的思考,用自己的方式去表達,可以模仿的是別人文章的立意、布局、風格等等,但若是長篇地用了別人的文字,那便是抄襲,是可恥的盜竊行為,是寫文章最大的忌諱。因為有了老師的教導,我從開始寫文章的時候就懂得了羞恥感,寧可寫不好,寧可不寫,也不要去做一個抄襲的竊賊。
不久前聽聞有一部原創電影拍得很好看,故事曲折離奇,拍攝的手法亦是特別,導演和編劇都因之得了獎。慕名去看了,又受了不小的驚嚇:那部電影哪裏是原創?只是竊來的一部作品罷了,其中八成的故事情節都抄襲了我早幾年看過的一部國外的小眾電影。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年代,文字的剽竊變得似乎更加容易了,從前要竊,還得辛苦地從書上一字一句地抄,如今只需鼠標輕點幾下便完成抄襲。前些年有一部小說的作者被幾十位作家聯名起訴其抄襲了作家們各自文章裏的內容,此後據大家分析,其實人工抄襲是有限的,因為人腦的容量有限,但人利用機器的大內存,就可以抄襲幾十本小說。然而機器抄出來的小說內容雖然經過了重新組合,但它無法經過思考將某些內容轉換成新的文字,所以還是用了原作的文字,才輕易地被原作者發現了。
我雖反對那位圈外的朋友所說的能「抄」是「本事」,卻贊同他後來說的,抄來的東西永遠也不會變成抄襲者自己的。因為,文字可以被抄走,但創作者的思想和靈魂卻是抄不走的。人工抄襲如此,機器抄襲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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