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昨日宣布,午夜起停止運作,最後一份報紙今日出版。《蘋果日報》創刊26年來可謂壞事做盡,打着新聞自由旗號造謠撒謊、煽暴煽仇,充當反中亂港的政治文宣平台,不僅敗壞本港傳媒生態,更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法治穩定。如今香港國安法利劍出鞘,《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部分骨幹身陷囹圄,《蘋果日報》陷入倒閉絕路,完全是咎由自取。《蘋果日報》的結局帶給傳媒界很多深刻的教訓和啟示:傳媒監察政府和社會運作必須依法,新聞言論自由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傳媒不能充當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平台;要恪守依據事實報道的基本傳媒專業操守;更要立足於維護社會的整體和最大利益。全港媒體都應以《蘋果日報》為戒,共同塑造有良心、負責任、守法治的良性傳媒生態。
創刊於1995年的《蘋果日報》,多年來不斷挑戰社會道德和傳媒操守的底線。早於1998年就用錢支付給倫常命案主角陳健康嫖妓,明目張膽造假新聞;壹傳媒旗下刊物經常刊登女藝人「走光」和更衣照,引入、濫用「狗仔隊」手段,揭私隱、販腥色以刺激銷量,卻嚴重敗壞社會風氣。
《蘋果日報》更是攬抄派和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政治操弄平台,由2003年反政府的遊行,到反國教、違法「佔中」、修例風波,《蘋果日報》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無所不用其極攻擊中央、抹黑特區政府、煽動港人憎恨內地、阻礙兩地融合。黎智英更曾在2019年到美國與時任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在報刊發表文章要求外國「制裁」特區和中央政府,明目張膽地勾結外國勢力。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底實施,包括黎智英在內多名壹傳媒高層先後被捕,《蘋果日報》涉嫌犯罪案件的資產被凍結,最終無以為繼,黎智英、《蘋果日報》作惡多端,最終當然難逃窮途末路的命運。
《蘋果日報》走上絕路對香港是好事,是香港傳媒生態淨化的開始。殷鑒在前,整個傳媒界亦應該深刻反思,記取《蘋果日報》自取滅亡的四點教訓:
其一,傳媒必須依法行使輿論監督權。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新聞機構負責人不可以因屬一個新聞機構,而以此作為保護罩,可不遵守法律。」《蘋果日報》煽動顛覆政權,在國安法生效後仍不收斂,反而變本加厲,明顯觸犯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理所當然要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原則,對其追究法律責任。這也是警告所有媒體,依法報道、評論的底線不可逾越。
其二,傳媒不能泛政治化,更不能充當外力的政治平台。《蘋果日報》的所作所為已經背棄新聞機構的本職,根本是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政治文宣平台,乞求外力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以泛政治化的手段攻擊特區和中央政府,毫不掩飾其顛覆特區政府的企圖,已經注定了《蘋果日報》的末日命運。這也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批評特區政府是沒有問題,但如果有意圖、有組織去煽動顛覆特區政府,當然是兩碼子的事。」
三是傳媒必須抱持專業的操守和態度,報道要基於事實,客觀、持平地反映真相,不應造謠生事和敗壞社會風氣。《蘋果日報》從未停止販賣假新聞,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散播「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性侵」等謠言謊言,完全視求真求實的專業操守如無物。在秉持基本專業操守問題上,所有傳媒機構絕不能重蹈覆轍。
四是傳媒要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傳媒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也要站在整個社會發展的最大化利益之上,以廣大市民的利益為依歸。不能藉口監察政府,為反而反,最終成為了社會發展的絆腳石。
《蘋果日報》自蹈絕路的教訓是深刻的。全港傳媒都需要思考自身的責任、使命、操守和底線,在新時代做好新聞、做好良性監察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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