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保安局亦依法凍結《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的資產。《蘋果日報》在有關人等的操縱下長期勾連外部勢力,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偏頗以至不實訊息散播仇恨,危及國家和香港安全,充分暴露《蘋果日報》打新聞報道幌子、策動「顏色革命」的本來面目。特區政府和警方按照香港國安法對有關人等和機構採取法律行動,是維護法治、保障國家安全的正義行動,有助香港進一步撥亂反正,更昭示不論什麼人、其背後有什麼勢力撐腰,違反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訂明,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均屬犯罪。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披露,由2019年至今,《蘋果日報》有逾30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特區及中國的中英文文章,有強烈證據顯示上述文章是串謀計劃的重點,藉以提供口實給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內地。因此,警方和保安局的執法擁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包括執行由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蘋果日報》的辦公場所,都是依法辦事、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舉措。

正如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致辭時強調,「決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30日出台實施後,發揮止暴制亂的威力,為香港正本清源,帶來由亂及治的轉機,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受到香港社會的廣泛而堅定的支持。但是,《蘋果日報》無視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威嚴,無視香港主流民意對恢復法治穩定的強烈訴求,執迷不悟,繼續頂風作案,配合別有用心的攬炒派政棍抹黑特區政府,煽動仇恨。《蘋果日報》煽動市民參與所謂「35+」初選,妄想「攬炒」國家和香港;不斷發放以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言論;今年4月15日 《蘋果日報》一篇名為「團體倫敦登廣告宣揚『香港民族』」報道,借新聞報道的名義,替潛逃海外的「港獨」組織大肆宣傳,明目張膽為「港獨」勢力張目,明顯違反香港國安法。

鐵一般的事實證明,《蘋果日報》利用新聞報道煽動和不斷鼓吹「港獨」,散播仇警反中思潮,是徹頭徹尾危害國家安全的煽惑機器、動員機器,而非正常的新聞機構。昨日被捕者,都是《蘋果日報》的董事,對《蘋果日報》運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與因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已被拘押的黎智英一樣,根本不是新聞工作者,而是替外部勢力效勞、死心不息反中亂港的棋子。

香港中聯辦昨日發表聲明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傳媒機構在內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其有什麼樣的職業身份和背景,不論其背後有什麼樣的勢力支持,違反了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蘋果日報》及相關人等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危害國家安全,禍港害民,荼毒年輕人,作惡多端,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