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等多個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與世界各地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協議。有學者和金融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香港在參與對外貿易及經濟事務上享有高度自治,正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例證,而相關安排更可令香港的經濟政策更具延續性,提升外來投資者的信心。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5月12日,香港特區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的國際組織達62個,包括世界貿易組織、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等。香港還可自行與貿易夥伴洽商和簽訂自貿協定,深化與世界不同地區的經濟合作。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國家容許香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與國際組織簽訂和履行協議的安排為香港帶來很大益處。

他說,由香港特區官員與外國相關單位洽談金融商務,能直接、清楚地說明香港的資訊和優勢,可以加快程序,並爭取更好的待遇,亦能令香港在國際舞台處理相關範疇的合作時更具底氣。

經貿「高度自治」 增投資者信心

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何濼生表示,香港是國家的獨立關稅區,一直以來都有自己的貿易政策,因此容許香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與國際組織合作,可以令香港的經濟政策更具延續性,提升外來投資者的信心。

雖然美國傳統基金會《經濟自由度指數》今年因某些原因,突然不將香港納入報告,但他認為,該《指數》設立27年來,香港在其中25年都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足見有關安排對香港在經濟發展上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