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亂港黑手」為首的一眾攬炒政棍,在過去兩年以「和理非」掩護黑暴罪行,明知故犯挑戰《公安條例》,煽動及帶頭參與連串非法集會,令動盪的社會火上加油,被法官斥為罪加一等。其中,黎智英等24名涉去年6月4日維園非法集會的被告,有15人因同類罪行以至干犯香港國安法而正在服刑及還押中,餘下的被告相信也距牢房之門不遠。
除了羅冠聰和張崑陽已經潛逃外,去年維園非法集會案的24名被告中,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陳皓桓、楊森、梁國雄、何秀蘭7人,已因2019年「8·18」、「8·31」和「10·1」等非法集會案,早前已被判囚14個月至22個月不等。
其中,黎智英和李卓人要累積服刑20個月,何俊仁被判囚18個月。各被判囚14個月及服刑中的楊森及何秀蘭,昨日再承認去年6月4日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罪,估計刑期再會加長。
同涉去年6月4日維園非法集會案認罪的4名被告早前已經認罪。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岑敖暉囚6個月、袁嘉蔚與梁凱晴則各囚4個月。同案的朱凱廸、胡志偉、尹兆堅和何桂藍,另因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法庭拒絕保釋正被還押。
本案已有15名被告已被關入牢房,餘下的9名被告正保釋候審,包括「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因今年6月4日涉嫌違反《公安條例》,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被捕並正獲保釋候查。然而,鄒幸彤和一班「支聯會」殘餘分子,昨日在開庭前仍在法庭外公然「犯聚」散播非法集會「無罪論」,更聲言自己和李卓人等8人在今年11月受審不會認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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