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度

近日,港鐵新支線沙田至中環段開通,中途有個土瓜灣站(見圖),月台牆身的焗漆板上所印「土瓜灣」三個書法字體引來熱議,原來所書「土」字多了一點,到底這樣寫法對還是錯呢?

「土」字右邊加多一點是異體的「土」字,在書法中這樣寫是沒錯的。按古籍《 說文解字》中對「土」的說解是:土為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丨,物出形也。意思是「二」像地的下面和中間,一豎像萬物從土地裏長出的形狀。西漢和近代的文字中,有在「土」旁加點的異體字。康熙年代的書畫譜纂修官顧藹吉說:「土本無點,諸碑士或作故加點以別之。」意思是「土」字本來沒有一點,但往往碑上的「士」和「士」分不清,所以加上一點以便區別。

廣東著名書法篆刻家黃文寬曾談論書法家寫字時可否增減筆劃,他認為要以不影響讀者對這個字的判別為原則。

中國古代的牌匾也常有加一筆或少一筆的案例,有些是講究寓意的。如:富貴的富字,經常沒有上面的一點,叫做富貴無頭,就是富貴沒有盡頭的意思。文章的章字,最後一豎穿上去,叫做文章通天。濟南大明湖的牌匾上,日月明的明字多了一橫,變成目月眀。有說是清代書法家為了避嫌「明朝」的「明」字而故意加多一筆。再有,故宮牌匾上的門字,平時我們書寫門字都有一個提勾,但是牌匾上是沒勾的,據聞是皇帝認為勾可以釣起一切水中生物,天子作為龍的化身也是其中一種,所以把牌匾上門的勾都去了。

至於,土瓜灣的「土」字那一點,並沒有特別的寓意,筆者作為書法家,認為還是不寫那一點宜乎大眾,不知大家有何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