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為應對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推出「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為失業人士提供「江湖救急」式的財政輔助。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宣布,該項計劃於上個月28日接受申請,為期6個月。

申請者必須為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在申請時失業至少兩個月,並可提供2020年1月到2021年2月間至少3個月的工作和主要經常收入證明,每人的最高貸款額,為所申報平均每月收入的六倍或8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還款期最長6年,實際年利率為1%,可選擇首年還息不還本;還清全部貸款後,將獲退回全部已繳利息。

此舉旨在為暫時失業人士,提供渡過難關的「救命錢」,本為德政;然而,不少輿論均批評,由於失業情況未知能否短期內解決,此舉可能只是向無償還能力的市民借款,擔心變成壞賬的機會非常高,屆時受損的將是庫房。另一個受批評的地方,是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曾有工作和收入。對於有供強積金記錄的人,當然沒問題。然而,慣打散工或沒有工作證明者,就無法申請。甚至有不法之徒,聲稱可收取手續費「代辦文件」,助人偽造文書申請,恐怕這批申請人貸款最後亦會壞賬收場。

事實上,一直靠打散工的低收入失業人士,恐怕並無還款能力,他們是否應轉為申請失業綜援,而非這個貸款計劃?

「還得到,先好借」,是財務機構甚至信用卡公司,在宣傳品上都要有的「溫馨提示」。然而,雖然今次推出的是貸款,卻也被不少人視為政府派錢的「着數」(甜頭);而但凡是「着數」,就應理所當然地全民享有;加上靠為民請命贏取選票的政治團體,亦紛紛加入輿論戰,為不符合資格的市民出頭,令市場上出現一片反對聲音。

文公子認為,政府此舉雖為德政,但其實應該對申請者作出分流。對於未能提供文件但又有生活急需者,本來就應該轉為申請失業綜援,並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而不是去借根本還不起的貸款;否則,就變成政府向每位不合資格的人派8萬元,也對一心想依時還款的人絕不公平!

至於分流的程序,應該如何「介入」?相信可考慮在銀行層面,對個別申請人的情況作出評估,如果適合借款者就放款,不適合者就轉介社署申請失業綜援。至於騙徒,就報警處理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