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2019年「時代革命」的暴力高峰期,本欄就談及「亂後重建」要治理整頓「政教法學媒」這亂港五棍。筆者又發了公開信給香港大學張翔校長,引用香港法例第1053章《香港大學條例》中若干條文,為校長大人提供懲治暴動學生的法理依據。大學高層理應熟讀此條例,不過整頓要看時機,現時正好補充幾句。公開信無非是一封電郵,不過香港文匯報發行全中國,正好讓全國同胞都知道香港大學校友之中還是有明白事理之人。什麼「學生會」、「畢業生議會」都沒有資格在政治上代表在讀同學或已畢業的校友。

無良政客接連歸隱避責,又輪到不知天高地厚、偽冒「學生領袖」的學生會頭目接力玩法搗亂。近日香港大學停止代學生會收會費,又收回學生會原先使用各物業的管理權,標誌着「必然會員制」的終結。香港廣大市民不太了解「學生會」是什麼東西,本文就介紹一下。

「潘老人家」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率先反對「必然會員制」,原因是學生會應該僅屬聯誼組織,不是政治團體。同學可以有自己的政見,亦有自由決定是否參與政治活動,學生會的「建制派」、「掌權人」無權強迫同學追隨他們從政。那時筆者就呼籲應容許同學不加入學生會,會員則應有退會機制。

過去香港人聽到「大學學生會」如何如何,其實僅指「大學學生會」的「幹事會」如何如何。「幹事會」英文叫「Executive Committee」,通常有一會長(President)、兩副會長和若干秘書(Secretary),競選時又自稱「內閣」(Cabinet),儼然就是英國政府行政部門的一副架勢。這「Secretary」除了可以是秘書之外,也可以是一國之「部長」。學生會一般有些什麼體育秘書、康樂秘書之類的職稱。

學生會沒有「司法部門」。「立法部門」亦無用,「評議會」(Council)倒是有的,文、理、社、工、醫等學院都有代表在內。既然無法可立,亦難制衡「幹事會」的日常運作,故此學生會從來都是「行政獨大」。

傳媒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做了「甲乙丙丁」諸事,其實只是「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會」所幹的好事,通常就是十幾個「內閣」成員小圈子的決定。若然事態緊急,甚至有可能是會長心血來潮時一張嘴說了就算!

「潘老頭」當年被戲稱「反對派首席發言人」,但是「反對派」沒有掌控任何資源, 無法「傳宗接代」,畢業離校就是局外人。「學生會建制派」卻世代傳承,舊日學生會幹事在多年後已成為大學教授,於是內有「學生會老鬼」干政,外有政黨的「老鬼學長」指指點點。學生會又鬼鬼祟祟改變成與大學沒有從屬關係、卻又坐擁鉅資的「社團」。近年的什麼會長,無非是外面政團操控的傀儡。看看「學生領袖」下課後,去跟些什麼校外的成年人開會就可見一斑!

年輕軀殼入面,包藏了醜惡的靈魂!「學生會」不純粹是「學生棍」,還勾結「教師棍」和「政客棍」,看來今時各大學的「學生會」都免不了被取締解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