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警方日前拘捕4名涉嫌爆竊將軍澳一間中學的學生,有人為煽暴宣「獨」組織「光城者」成員。警方國安處人員其後接手調查,先後有7人被捕,其中有人涉干犯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在爆竊案現場被捕的4名學生,昨日被各控以一項入屋犯法罪,其中3人被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1人因留醫缺席應訊。控方確認案件由警方國安處調查,並正跟進是否涉及其他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准3名被告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守宵禁令。

4名被告依次為賴俊羲(19歲,學生)、阮嘉謙(16歲,學生)、陳政騫(18歲,學生)及蔡永傑(20歲,學生),各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控罪指,4人於本周三(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侵入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偷竊。

首被告留院 案押下周三處理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首被告賴俊羲被捕時鼻子流血,現仍留院治療,故缺席聆訊,其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2日)處理,其間交由警方看管。

昨日出庭的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及檢查被告手機及相關物品。基於被告住所被搜出的物品,警方須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罪行,並反對各被告保釋申請。

3被告准保釋守宵禁

主任裁判官錢禮詢問控方,案件是否涉及香港國安法,控方僅確認案件由警方國安處調查。錢禮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批准3名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及人事擔保一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遵守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6時宵禁令。

案發本周三(5日)清晨,4名學生涉嫌潛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爆竊,被保安發現報案拘捕。警方在被捕者家中搜出「港獨」旗及標語等,其中兩人為「光城者」成員,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接手調查並再拘捕2男1女。警方表示,被捕的其中4男1女(15歲至24歲),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