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去年5月24日在港島發起遊行反對國歌法及香港國安法,50歲前大學副教授郭偉文衝出馬路展示黑暴手勢及叫口號,並於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羅德泉指出,案發時集結者有縱火等暴力行為,被告的行為進一步刺激本已情緒高漲的人群,其嚴重性「好可怕」「坐監絕對恰當」,遂判被告即時監禁3個月。

被告郭偉文(50歲),承認去年5月24日在灣仔軒尼詩道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被告早前自行求情時透露,他博士畢業,曾在香港的大專院校及內地的大學教書。

羅官昨日在判刑前覆述案情時表示,當日有人號召公眾參與集結,引起數以百計的人聚集,灣仔一帶有暴力行為,包括縱火、堵路等。其間,被告由行人路走出馬路高叫口號及做手勢,部分人和應。警方其後向被告作出警告,要求他停止行為及離開現場,惟被拒絕並繼續叫口號,最終被捕。

羅官指出,被告叫的口號內容本身雖無鼓吹暴力,卻引起了人群的迴響,令他們的高漲情緒「再推一步」,其行為會令「後果一發不可收拾」,所引致的後果及嚴重性不能忽視,因此監禁的刑罰恰當,但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遂將4個半月的量刑起點扣減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