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13歲男童疑受「裸聊」等網上色情資訊影響,在網絡遊戲中以免費送贈升級武器及裝備,誘騙女童玩家自拍裸照及短片作為交換,並變本加厲威逼女童不停傳送裸照,否則將先前的裸照在網上公開,男童在3個月共威逼利誘三名9歲至12歲女童拍下逾50張裸照及短片,警方日前以涉嫌「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8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罪,拘捕涉案男童,相信他未有將有關裸照轉發或出售,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涉案13歲男童,就讀中一,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行動中檢獲兩部電腦及三部手機,在手機內發現受害女童的裸照或短片至少有50張。至於三名受害女童年齡介乎9歲至12歲,她們與被捕人並不認識,只在同一個手機遊戲的玩家。
據悉,該網上遊戲可多人連線參與,要在限時內完成任務,其間需要升級武器或裝備協助破解密碼過關,不排除女童為了成功過關,被誘使以自己身體作「交換」。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表示,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涉案男童在一個手機遊戲中藉詞向玩家免費提供武器及裝備,誘使3名女童自拍裸照或影片作為「代價」,男童收到裸照後,沒有向女童送出遊戲武器或裝備,反而繼續向女童索要裸照,女童拒絕後,則被威脅公開裸照,受害人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至前日在觀塘區拘捕疑犯,初步相信男童受到不良性資訊影響,在性好奇驅使下犯案。
同類案件年內8宗
戴子斌指出,去年3月至今年3月,警方共接獲8宗同類誘使兒童拍裸照的報案,當中涉及跨境犯罪元素。
翻查資料,去年10月,深水埗有一名37歲小學教師被捕,他也是透過網上遊戲的武器裝備,誘使未成年女童拍不雅照片及影片,估計涉及7名未成年女童。
根據法例,任何人干犯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包括管有及製作最高可判入獄5年,罰款100萬元;若作出勒索或威脅更嚴重,最高可判監14年。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