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3日)下午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圖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3日)下午在政總舉行記者會,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政府公布,今年9月19日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明年3月27日舉行行政長官選舉。

政府今日(13日)下午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政府指,草案涉及修訂選舉條例,表明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另外,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政府指將會在投票日為70歲以上人士、孕婦及不便排隊的人士,設立優先取票隊伍;又建議在今年選舉會界別分組選舉,以及立法會選舉開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政府今日(13日)下午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政府今日(13日)下午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 攝)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