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措便利北上港人 涉教育就業創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昨日,深圳發布《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措施》一共18條,針對港人來深圳發展所遇到的難題推出了便利化措施。其中,涉及教育方面的措施有6條,就業的措施3條,創業4條,生活便利化措施5條。而對於在深圳發展的台灣居民,除了關於職業資質開放的相關規定之外,他們也與港澳人士一樣同等適用於《措施》中的規定。
「我之前最擔心的是孩子在深圳入學的難題,在這次文件裏面有規定。小孩讀書可以跟深圳市民一樣,公立學校也都可以申請進入。解決了最大的後顧之憂。」港人吳舒景在深圳工作至今已經4年。
港生實行積分入學
孩子兩歲,雖然尚未到入學的年紀,但吳舒景此前曾發愁,港人在深圳可申請的學校有所局限,很多公立學校難以進入。他也想過讓孩子回港上學,但他說不想讓孩子當跨境學童。
此次《措施》規定,在深的港澳籍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按照《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執行,與非深戶籍學生同樣申請深圳義務教育學校學位,實行積分入學。將港澳籍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的在深社保情況納入公共信息資源庫,為港澳籍考生中考報名資格審核提供便利。
港人創業享稅務補貼
在創業方面,針對港澳人士在深圳創業,此次《措施》特別設立了港澳青年在深創業引導基金。深圳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投資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以股權投資形式給予支持。港人創業可享受深圳現行各項創業補貼以及創業扶持政策。港澳高端人才來到深圳工作,還可享受稅務補貼。深圳市政府將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深工作的符合條件的港澳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在深工作的港澳人士也已納入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範圍,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人才將享受深圳引進人才相應待遇。
符條件者可申請人才住房
在生活服務方面,港人在人才安居住房申請、居住證簡化辦理和公共交通優惠方面都有了明確規定。持有深圳居住證並符合條件的港澳人才可以申請租住人才住房。深圳市專門統籌安排了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房源,定向配租給經有關部門認可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運營機構,解決港人在深圳的住房困難問題。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和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港人,參照深圳居民標準,可以享受乘坐深圳市內公共交通優惠。60周歲及以上,6歲及以下可免費乘坐。14周歲以下為半價。
據了解,截至2021年2月,在深圳參保的香港籍職工共25,641人,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香港籍居民共2,649人,辦理延繳的香港籍居民共143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香港籍居民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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