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紅樓夢》第37回當中有這樣一個情節。某日,探春忽發奇想,便邀了寶玉和眾姐妹來到她的秋爽齋,要成立一個詩社。隨後,他們就開始取起了別號。寶釵叫衡蕪君,黛玉叫瀟湘妃子。到了寶玉,寡嫂李紈讓他仍用舊號絳洞花主,寶玉卻不滿意,說這是小時的把戲,現在早已經不合時宜了。然後才用了自己現居的怡紅院為名,稱為怡紅公子。

這段故事看似瑣碎,其實描繪了中國古人取號時的真實情形。但凡取號,和本名不同。它的要旨是符合主人的氣質,或者與他本人實質有關。所以這幾位人物,儘管他們的別號由眾人商定,卻每一個都極符合他們。而在古代,我們常見的那些個舊人,他們的號也都是自傳性的。譬如歐陽修,自號六一居士,這是他的人生理想,需要有六個一:一千卷的《集古錄》,一萬卷藏書,一張琴,一局棋,一壺酒,再加上他這一個人。李白號稱「謫仙人」,果然最符合「將進酒,杯莫停」這樣的揮灑不羈。

既然帶有某種自傳的性質,心境不同,自號變更也是常事。所以我們小時候常為一件事情苦惱,就是背誦這些個號。其實倘若將這個號和這位人物的一段生活結合起來,那是相當有意思的,因為它實實在在對應於這個人。這點十分難能可貴,因為我們的名和字,本名固然是由長輩賦予的,叫得最多。平輩間為了親近稱呼的表字,也是要和名字相關。譬如蘇軾的表字子瞻,取「軾」字的登高望遠之意。唯有號,可以隨心所欲,代表心境、形象或居所。

現代人對於這種傳統向來敬而不敏。我小時候,朋友間還有時萌生出效仿古人的意思。然而這種衝動,在今人這裏是決計不會出現的。不過這種突破本名的慾望卻在,體現在網名這種現象當中。每當我們要取一個網名的時候,心理上都會很重視。通常先會仔細思考一番,要想想這個網名是否能夠充分表達自己的風格。於是這種打算就有了一種開端的意味,帶着某種希望。但它和父母給出的名字又不一樣。那個名字是將希望寄託於別人,網名卻完全屬於自己。這種行為就像是一種精神分析,有着深深的自我探索在其中,它對本名來說是一種背叛,卻不是以被譴責的方式受到批評,而具有某種變異了的情趣與審美。

不過網名與傳統古人的名字號之間的差別在於,即便是擁有最多號的古人,也不及今人的網名這樣自由。於是,一種名字和本人之間的對應關係就變得不那麼牢靠。德里達曾經認為,一旦名字給定,它就會自然與本人產生一種奇妙的分離。兩者互相指代,相互制約。在他看來,基於對名字闡釋的行為,實際上是在削弱名字本身的特異性,使其成為名字主人的一部分。而這種不完全指代關係,卻在解釋過程當中,脫離了名字作為獨立存在的特異性,依附於它的主人。

既然如此,這種釋義行為就是眾多一般化進程當中的一種。這其中就會產生一種悖論。取名是為了特異和區分,為名字釋義卻在剝奪這種特異性。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人類的釋義行為本身就是使萬物歸於平常的行為。而那些常常被提到的名字,就是在這個平凡化的過程當中通過不斷重複成為神話的。德里達的這個解釋僅限於對名字本身的思考。不過以此類推,在當前網名的愈加不穩定的現實當中,似乎並沒有脫離這種規律,名字依然在穩定中成為神話,而重複也變得更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