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界:優化措施類近西方偏要鬧雙標

支持中央完善特區香港選舉制度的呼聲不絕於耳,但部分西方國家的抹黑也滔滔不絕。諷刺的是,香港文匯報翻查資料發現,這些國家近年不斷出台完善其選舉制度的法案。近日,美國總統拜登亦提出要修改參議院議事規則,以防止拉布,英國也因應社會情況,廢除各種不利民主發展的規定。多名香港政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美、英的法案用意與是次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類近,部分西方國家的雙重標準暴露無遺。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為人民法案」:須公布獻金來源 向FBI申報關係網

香港多個反中亂港政黨涉嫌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及亂港頭目黎智英的「黑金」,但原來美國對自身候選人與外國聯繫和收受資助的規管相當嚴格。剛在美國眾議院通過的「為人民法案」,其中一個目的就是針對競選資金,法案要求候選人公開政治獻金來源,同時要將與國外的聯繫向聯邦調查局報告,以防範外國勢力干預選舉,從而保障美國的「民主選舉」。

法案內容指,自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0年就「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作出裁決後,數以百萬計的美元透過匿名或有限公司的方式,流入支持特定候選人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經調查後,發現這些方式隱藏了外國對美國的非法競選捐款,令選民無法得知這些政治獻金的來源和目的。

因此,今次法案建議修改選舉條例,要求報告任何與外國的接觸,任何「政治委員會」(Political Committee )接受選舉捐款及作出開支有責任告知聯邦調查局及聯邦選舉委員會有關與外國的接觸,並於一周內提交有關接觸情況的簡報,還禁止外籍人士參與有關選舉獻金及支出的決策,以加強禁制外國資金。

捐款超一萬須公開身份

今次法案還對競選財務體系「開刀」,具體措施包括要求公開超過$10,000的捐款者身份、檢視房地產市場中匿名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的風險、要求國會監督美國政府落實反貪腐的工作等。

過去幾年,美國前總統特朗普被質疑涉嫌逃稅而引發一系列法律糾紛,今次法案亦要求加強對總統和副總統等候選人的財務審查,包括要求他們提供10年的稅務記錄,總統和副總統更須於上任後30天內公開財務狀況。由此可見,美國的選舉改革像香港一樣,會因應社會最新發展作出完善。

聲稱反金權 防假文宣擾選舉

「為人民法案」的完整名稱為「一項擴大美國人投票權、減少大額金錢對政治的影響力、加強公職人員道德規範、實施其他反貪腐措施以達至加強民主和其他目的的法案」,被美國社會形容為「一代人以來最重大選舉改革」。

這部法案最初由美國民主黨籍眾議員約翰·薩班斯(John Sarbanes)於2019年1月在上屆美國國會提出,並獲由民主黨主導的眾議院通過,但最後未能獲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通過。

由於美國前總統、共和黨籍的特朗普在去年大選期間,不斷散播民主黨籍候選人拜登涉嫌選舉舞弊,特朗普在敗選後拒絕認輸,甚至煽動支持者衝擊美國國會,導致民主黨在拜登當選新任總統後再次推動選舉改革。因應相關實際情況,薩班斯今年1月再度提出該法案,並於本月3日獲眾議院通過,但要正式立法必須再獲參議院通過,再由總統簽署批准。

事實上,美國現時選舉制度存在不少弊端,包括商家會用大筆資金籠絡候選人,導致候選人當選後會維護「金主」利益;美國會根據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重新劃定選區,執政黨在過程中可進行政治操作,為該黨籍的候選人取得優勢。今次這部接近800頁的法案對有關問題作出針對規定,例如要求提高候選人背後政治獻金的透明度;要求各州成立跨黨派獨立委員會處理選區劃分工作等。

設專門委會夥政府「保護民主」

這部法案還包括多項提高選舉透明度和安全性的條款,例如讓16歲和17歲的公民進行選民登記、禁止發布具誤導性的選舉訊息、自動恢復刑滿罪犯的投票權等。

法案還提到要制定保護美國民主機構的國家策略,即要求總統在法案頒布後一年內,與國防部長、國家情報局局長、國務卿、教育部長及聯邦選舉委員會主席等人制定並發布國家策略,保護美國民主機構免受影響營運的網絡攻擊和虛假宣傳活動等。因應這個國家策略,法案還要求成立從特定方式產生10名代表,組成保護美國民主機構的國家委員會,並與政府行政部門緊密合作。

英國選舉制度密密改

●批評中央完善香港選制度的英國,近年也在因應當地情況多次改進其選舉制度。

●英國政府本月3日在預算案宣布,將會取消禁止在國外居住逾15年的英國公民參與投票的規定。翻查資料,自2002年起,居住在國外逾15年的英國公民會被禁止投票。英國政府則表示,相關立法不久後將提交議會審議。

英國於2016年舉行的脫歐公投中,有約51.9%公民支持脫歐。雖然英國最終成功脫歐,但外界質疑由於居住海外逾15年的英國公民不能投票,險些導致英國無法脫歐,才令英國要取消這項規定,避免日後在其他重要問題上也出現類似情況。

●英國首相約翰遜去年12月1日亦提出要廢除《固定任期制國會法》,以履行其競選承諾。2011年前,英國首相只需向英女皇請求解散國會,並獲批准行使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就可在不需經國會批准的情況下提前進行大選,但下議院於2011年通過《固定任期制國會法》,以成文法規範議會解散、選舉日期及屆期,令首相無法自行決定提早舉行大選,除非決定獲下議院三分二議員支持。

約翰遜早前形容《固定任期制國會法》「會令國家在行動時導致政府癱瘓」,而克洛依則指這部法律「製造了憲法混亂」,認為公眾有權在國家的關鍵時刻作出決定。

●英國內閣辦公廳成員、下議院議員克洛依·史密斯(Chole Smith)去年3月24日發表題為「加強民主」的聲明,確認英國政府對該立法的立場,並提出《2020年國會選區法案》(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ies Act 2020),主要內容為透過今次立法取消早前邊界委員會提出的立法建議,因為她指英國脫歐後預期工作量大增,因此認為應維持下議院現時650個議席,同要將邊界委員會審查的周年由每5年一次改為每8年一次。去年年底該條法案獲得通過。

●英國《1986年國會選區法案》(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ies Act 1986)規定了下議院的選區數目、管理選區邊界的規則、要求邊界委員會定期審查選區邊界,及將邊界委員會提出的建議轉化為法律的機制。現時負責評估英國選區邊界的邊界委員會有四個,分別代表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和北愛爾蘭。4個邊界委員會於2018年提交報告,建議立法將目前的650個選區減少至的600個。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