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英國人韋彥德近日大放厥詞,說「倘香港法治受損,便會停止提名英國法官參加香港終審」,因為「感到英國法官對香港人負有責任」。英國法官對香港人有什麼責任?韋彥德懂不懂司法主權?香港的法官是否亦可對英國人的事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韋彥德的說法反映了英國人包括所謂「精英階層」,還未從殖民迷夢中醒來,他們還以為香港尚未回歸,以為香港仍然是1997年前的香港。然而,英國人必須醒了,香港的主權從來屬於中國,只是在19世紀時英國殖民者悍然奪走香港,但中國政府從來都不承認三條不平等條約,英國殖民者一直都是非法霸佔香港。

「司法訛詐」起不了作用

1980年代,中英談判商定香港回歸安排時,中國政府為了照顧普通法的傳承及令港人更易適應,故特容許香港特區終審法院設立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安排。英國有份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三大段是這樣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它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但請韋彥德注意,這裡寫法是「根據需要邀請」(英文原文是as required invite judges),而且邀請的是「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from other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由此可見,是否「邀請」是「根據需要」,邀請的主動權在香港,而且也不一定要請英國的法官,全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多的是。

中央出台落實香港國安法,如今又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合憲合法,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機制,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英國根本無權置喙。韋彥德的「司法訛詐」起不了作用,只能徒顯英國殖民者的醜陋嘴臉,以及干涉香港事務、中國內政的橫蠻霸道。

同樣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便理性開明多了。岑耀信在《泰晤士報》撰文指出:「有人要求英國法官辭任終院是政治杯葛行動,法官不宜加入。」 他表明自己會繼續為港人服務,並以港人利益、而非英國政客的意願為依歸。

岑耀信更表示,要求英國法官辭任的人,未能分清民主和法治,指香港在英國殖民治下從來沒有民主,但法治一直存在。岑耀信表明,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亦從無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香港國安法有保障人權自由的條文,保證這些條文得以落實的最好方法,就是司法獨立,英國至少可以做到的,就是避免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岑耀信的文章,正是對韋彥德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最有力回擊。

活在「日不落帝國」夢中

回說韋彥德的厥詞,特區政府應義正辭嚴地反駁,並開始「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以免英國那些滿腦殖民思想的法官們有個錯覺:「沒了我們,香港的司法制度將崩潰!」香港已回歸祖國24 年,一切運作順暢。香港良好法治的國際聲譽,不是寄託在有多少英國法官身上,而是港人在祖國的支持下努力打拚出來的。

二戰後,英國國力江河日下,今非昔比,英國那些殖民思想濃厚的法官們,還以為自己活在「日不落帝國」裡審案、活在夢中,法庭是不相信夢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