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溟 華興證券(香港)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

2021年3月15日,北方多地遭遇近10年來強度最大、影響範圍最廣的沙塵暴。氣象研究人員指出,這次沙塵暴的起源,主要是在蒙古國戈壁沙漠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內蒙古的中部和西部沙漠,由於蒙古氣旋太強而產生了一個典型的、超強的、大範圍的亞洲沙塵暴。同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研究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舉措。會議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沙塵暴其實充分說明了碳經濟的切實意義,也說明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意義。將碳經濟指標納入到生態文明的具體布局之中,其實也包含了解決全球氣候問題的關鍵之法。

時隔多年,北方再次遭遇沙塵暴。這來自蒙古高原的沙塵暴告訴我們環境治理其實是一個國際問題,碳治理也必然要有國際視野。「創新決勝未來,改革關乎國運」。在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的過程中,同樣要注重創新和改革,「要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不僅要有科技手段的創新,也要有國際治理合作的進一步創新。

跨國合作治理效果佳

天津大學國家能源、環境和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張中祥教授指出,中國可以考慮當年韓國和日本與中國的合作模式,與蒙古開展跨國治沙合作,中國支付蒙古一些費用用於植樹造林等治沙費用,減少沙塵暴奇襲下游的中國北方。張中祥教授強調,環境治理經濟學除了「誰污染誰付費」準則外,其實還有「犧牲者付費」準則,即「受害者給造成危害的地方付費,讓他們少做點惡」。因此。「如果北京通過自己財政橫向轉移支付給河北用於治理污染,那河北集中獲得這個資源後其實可以在省、甚至在京津冀層面做更好的治理規劃,治理效果會比一幫一手段更有效的同時,同樣治理效果的費用會更少」。在筆者看來,張中祥教授的這一具有想像力和創造性的提議,的確是「通過地方之間財政橫向轉移支付治理費用實現霧霾治理制度創新」。

主流經濟學理論認為,假設公共的效益和成本與私人的效益和成本相一致是不符合現實的;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私人和社會的收益和成本並不一致,並帶來了科教文衞等具有外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果的正外部性,以及污染等使生產的私人成本低於社會成本的負外部性。因此,國家必須用津貼來鼓勵科教文衞等具有外部經濟效果的行業,用稅收來消除那些具有外部經濟負效果的行為。

政府作用利促最優化

更進一步地,可以用科斯定理來進行分析:如果交易成本為零,無論初始產權安排如何,市場機制都會通過當事人之間談判來自動實現帕累托最優,實現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以及不同當事人的最優均衡狀態。但是,具體的談判結果並不重要 ─ 無論是由造成損害的一方向受損方賠償,還是由受損一方向造成損害的一方補貼來減少損害,從理論上說,最後達成交易時的生產量和污染排放量都是相同的。不過必須承認的是,產權和歸屬不同會導致收入分配的形式和內容有所不同,而政府的作用恰恰在於明確產權和保護產權,在於實現法律、規則、價格機制、貨幣和稅收的穩定性、確定性、可靠性、透明性和變更程序的權威性。

管理制度改革須創新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曾經總結道,中國經濟在過去數十年間的跌宕起伏,貫穿其中的一個邏輯就是「成本的變化影響經濟績效」,「綜合比較成本優勢,成就了中國在全球化中高速增長的奇跡」。因此中國經濟突圍的兩個方向:「一是扭轉成本曲線,特別是體制性成本上升過快的不良勢頭,爭取通過深化改革再次大幅度降低成本,延續中國經濟參與全球競爭的比較優勢。二是鼓勵創新,培育中國經濟的獨到性優勢」。可以說,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正是為了在這兩個方面不斷降低成本,不斷深化改革,不斷體制創新。

我們不僅需要考慮到中國的碳中和解決方案,也要考慮到這種經驗的輻射能力,環境問題不是區域劃界可以處理的,必須要有區域間合作才能解決問題。

正因如此,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過程中,倒逼和推動管理制度、科技創新體制和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創新,或許是最迫切、最重要、最有效的創新。也正因如此,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才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硬仗,也是對我們黨治國理政能力的一場大考」,「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推進國際規則標準制定,建設綠色絲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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