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初步傾向以一條綜合條例草案方式處理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歐陽文倩、柴婧)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日前以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為香港寫下新篇章。特區政府估計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涉及逾20條本地法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透露,特區政府初步傾向以一條綜合條例草案方式處理,更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表示議會將「開快車」及「加班」,以有充足時間審議這條重要法例。林鄭月娥又指,完善制度還涉及選民資格的改變,特區政府緊接要做選民登記等工作,一步接一步做好未來一年的三場選舉。

全國人大日前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作出決定,這只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第一步,稍後還有待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特區政府就要密鑼緊鼓跟進議題。林鄭月娥表示︰「這個時間表是非常緊湊的,而且一定要做到,不存在說『盡量做』。」

政制局已有專責組

她強調,一定要在未來12個月完成所有工作,「我們現時估計超過20條的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須進行修訂,有些法律的修訂是牽一髮動全身,你在這裡改了,在相應的地方也要改,所以這是非常人手密集的工作,我已經有專責小組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裡的草擬法律科亦已經開始了相關工作。」

林鄭月娥透露,特區政府傾向以綜合的條例草案形式去做有關工作,而非逐條條例處理。她笑言,相信日後寫出來的法例會「很厚」。政府會預留時間讓立法會審議,並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支持,「他們會『開快車』,在有需要時增加會議,甚至在很需要時,其他會議會『讓路』。」

不過,她表示立法會任何時候都有一批草案在審議,要佔用其他會議時間「不是太好」,所以他們已有多手準備,「我和梁君彥都強調要有足夠時間審議,不能夠太倉卒,因為這是一條這麼重要的條例,所以寧願開多些會、會議開長些,(甚至)撥走其他的會,騰空議事時間表來做這件事。」

親自督導所有環節

為了更好地落實本地工作,林鄭月娥亦表示自己會督導所有環節,「由草擬工作、給意見的工作,以至公眾解說的工作,我都是親自督導,因為這件事太重要,與國安法可以說是不相伯仲,所以我不會『下放』給其他人,全部自己做。」

立法工作完成後,緊接着就是選舉安排。林鄭月娥指出,隨着選舉委員會增加界別,相信選民資格亦會受影響,「還要做選民的登記,然後提名、(定)選舉期和投票。」

她表示,明年3月要舉行行政長官選舉,「我們相信提早幾個月要選好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因為他們都有資格去選行政長官。」她說,特區政府會先安排選舉委員會這1,500名委員的選舉,由他們擔負人大決定賦予他們的新職能,即透過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及負責提名參選立法會的候選人,讓三場選舉可按部就班舉行。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流程

1. 全國人大通過決定

2.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3. 特區政府草擬綜合條例草案處理本地立法工作

4. 草案提交到立法會,立法會將「開快車」及「加班」審議

5. 先處理選舉委員會選舉,跟進新增界別的選民登記工作

6. 選委會選舉開始提名、定選舉期,最後選出1,500名選委

7. 再處理立法會選舉,選委會負起新職能,選舉產生部分議員,及提名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議員,最終立法會選出90席

8. 後處理明年3月投票的行政長官選舉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