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孟冰)今年「兩會」最高法工作報告明確提到,探索將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離婚後及精神暴力等情形。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呼籲,要提高對家暴的認識,意識到經濟控制、遺棄、語言暴力等都是易忽視的家暴行為。
五年來發出7918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儘管《反家暴法》已經出台五年,仍有不少女性遭遇家暴。全國婦聯統計顯示,我國尚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家暴受害者平均要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
最高法副院長賀小榮在解讀最高法工作報告時說,2016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系統共發出7918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五年來,人民法院通過及時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
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指出,「十四五」規劃草案中,「加強家庭建設」首次被單列出來,更要求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力度;最高法工作報告要求建立反家暴聯動機制,這些內容都將在很大程度上助推我國婦女權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彭靜專門提到,經濟控制、遺棄、語言暴力等容易被忽視的家暴形式也值得關注。同時,除了關注夫妻間存在的家暴外,彭靜也同時呼籲立法保護目睹、遭遇家暴的未成年人。
家暴形式易被忽視且取證困難
作為一名全國政協委員,彭靜在履職調研過程中發現,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拳打腳踢」,包括經濟控制、遺棄、語言暴力等家庭生活中的行為,更容易成為被忽視的家暴形式,且在取證、定罪工作上比其他案件更為困難。
看到最高法工作報告特別提到反家暴的內容後,彭靜建議:「要具體研究如何解決多年來依然存在的家暴認定難、舉證難、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難等問題;同時要研究如何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提升家暴處理效率,防止暴力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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