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周五在北京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草案議案內容作出解說,為從制度機制落實「愛國者治港」標準邁出重要一步。

香港近年由治轉亂,始於有人持續鼓吹「違法達義」,在2014年煽動違法「佔中」,及後再演變成所謂本土激進思潮以至「港獨」謬論。街頭暴力與議會搗亂互相勾結「攬炒」香港,更為配合歐美遏止我國發展,勾結外部勢力在2019年煽動反修例黑暴。反中亂港分子充當外部勢力的代理人,利用香港作為橋頭堡,在中國的土地上企圖顛覆國家政權。

要徹底堵截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漏洞,唯有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愛國者治港」並不是今天突然冒出的新概念,而是「一國兩制」設立的初心。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回歸前,「一國兩制」「總設計師」鄧小平先生已提出,「港人治港有個前提,港人必須是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一愛祖國,二愛香港」,「贊成、主張祖國統一就是愛國者」。近年「攬炒派」不斷上演街頭暴力、議會鬧劇,拖垮香港經濟民生,令「一國兩制」走樣變形,重提並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變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2019年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去年全國人大出台實施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空白。如今全國人大再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讓「愛國者治港」得以制度和機制來保障落實。

不論是訂立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全國人大都是依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行使權力。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人大有權「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第六十二條同樣訂明,人大可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香港基本法對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也有明確規定,而基本法也是由全國人大制訂的。今次人大完善選舉制度,將會按「決定+修法」方式進行,將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之後亦會在香港進行本地立法。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全面依法辦事,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和不可挑戰的法律效力。

經過非法「佔中」、反修例風波衝擊,香港社會撕裂、分化嚴重,理性討論被唾棄,一切社會事務都政治掛帥,議會討論不再以事論事,攬炒派政客凡事為反而反,以激烈言行撈取政治紅利、換取選票,導致議會空轉,社會虛耗能量,香港虛度光陰、錯失發展機遇。

香港不論發展經濟民生,還是深層次矛盾,均亟待解決;疫情對香港的打擊非常嚴重,疫後重建經濟、重振就業,也迫在眉睫,需要社會共同合作。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入局」,將推動行政、立法關係重回正軌,互相監督配合,發揮正常功能,尤其是議會能深入探討政策問題,提出建設性建議,協助政府提升施政成效、造福市民。此外,日後立法會對香港融入國家發展有更多關注,讓香港發展路途更廣、前途更為光明,不負「愛國者治港」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