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2月23日記者會中,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到除基本法104條下包含的公職人員外,區議員亦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

李世榮。(受訪者供圖)

「沙田議會監察」召集人李世榮2月24日表示,香港國安法第6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李世榮指,區議員宣誓效忠屬理所當然。團體早前收集超過10萬個市民的簽名,要求區議員作為公職人員宣誓並服務於香港市民。

李世榮建議,宣誓監察委員會應設立追溯期,以監察區議員在宣誓後直至整屆任期結束,有無違反宣誓誓詞的行為,由此才能與「愛國者治港」原則互相體現。否則攬炒派為了「糧支」等自身利益扮演愛國者角色。因此李世榮強調,只有設置追溯期才可以堵塞今屆區議會漏洞。

李世榮希望,不僅區議員要宣誓,特區政府應該全面考慮讓政府轄下所有非公務員,包括諮詢架構和組織的工作者在內,加入宣誓行動,以此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基本原則。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