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訂明維修保養責任 設資訊平台免租戶被搵笨

困擾香港社會多時的劏房租務管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於立法會答問大會上預告勢將推行,但租管會「管什麼」和「管幾多」?這些難題落在政府委任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身上。該小組主席梁永祥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透露,小組下月底將提交報告,建議3招立法規管劏房,包括要求業主制訂標準租約、設劏房工程指引,以及成立「劏房資訊平台」,其中標準租約更會具體訂明維修保養責任誰屬、租約期、加租幅度上限等,但梁永祥強調小組目前仍未討論有關細節。坊間流傳小組建議劏房租約「2+2」、即完成首兩年租約後,原租戶可優先續租多兩年,並且將加租幅度「封頂」為不高於15%,梁永祥澄清有關傳聞並不正確。●香港文匯報記者 明其道

梁永祥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小組與各方關注團體、劏房戶見面,以及公開論壇都收到一個明確訊息,即是劏房戶認為必須簽租約,故小組認為有必要制訂一份「劏房標準租約」供業主和劏房戶使用,當中會涵蓋水電費、雜費、維修保養責任誰屬、加租的幅度、租賃期、搬遷通知期和續租權。

據了解,劏房小組委託顧問公司「政策二十一」做劏房住戶抽樣調查,目前已完成6,000多個劏房住戶的訪問,當中起碼約有15%沒有簽租約,調查並推算全港至今有10.8萬間劏房。

租約細節多 暫無定案

坊間流傳小組建議「2+2」的租約安排(首兩年租約後,再優先續租餘下兩年死約)以及加租幅度不得高於15%,梁永祥否認已有定案,他強調租約細節有多個選項,仍未在小組內討論,「比如租賃期已經可以有好多選擇,2+2可以係一個選擇,但亦可以係1+3、3+1,甚至5年死約;決定咗租賃期之後呢,又要諗吓幾時畀佢加租,可以加幾多。」

小組的最終報告只會訂出單一的標準租約方案:「個方案仲要畀立法會討論,如果到時仲有好多選擇,會沒完沒了,有排都立唔到法。」

梁永祥直言,標準租約的細節未必做到皆大歡喜,但小組會盡力做到「大家(業主和劏房戶)都可以接受」,故會考慮到細節的平衡性:「我指嘅平衡唔係一人畀一樣嘢,唔會話畀劏房戶續租權,就畀業主加租權,而係當劏房戶有續租權,我哋同時會諗業主可能會遇到租霸,所以租約入面可能會列明某啲情況下,業主可以斷租。」

工程指引只適用於「新劏」

除了規管現有劏房,日後改裝劏房或會管得更嚴厲,梁永祥透露小組會設「劏房工程指引」,建議政府立例在某時期後「新劏」的劏房要跟從指引標準:「將來我哋可能規定如果你要劏(房)嘅話,要(跟指引)咁劏,比如對喉管要點駁,都要有合格嘅工程人員去做,仲要登記。」不過,他強調「劏房指引」不適用於現有劏房:「現有劏房嘅問題,由各政府部門各自執法。」

立法前「空窗期」恐狂加租

劏房小組將於下月31日提交報告,再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本立法年度提交條例草案,當中建議起碼還需要經過數個月的「空窗期」才有望成為法例,令人擔心有不良業主趁「空窗期」瘋狂加租。

梁永祥對此表示小組也束手無策,冀政府盡快成立 「劏房資訊平台」,提供各區各類劏房的租金水平,「其實無租約嘅劏房戶大概15%至20%,如果有資訊平台,劏房戶起碼有多啲資訊,唔會俾無良業主搵笨。」

小組成員之一、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早前指出,若政府通過立法,預料有一成劏房業主會還原單位不出租,估計將有2萬多個劏房戶無家可歸。梁永祥則認為出現這些情況的機會微,他解釋劏房業主「劏」一間房成本約8萬至10萬元,還原單位又要另一筆開支:「劏房業主就係想賺多啲租金,佢會唔會浪費咁多成本還原單位,然後唔出租,無錢賺?」梁永祥又謂,若真如此,市場上減少這批立心不良、存心剝削的業主亦無損失:「我相信我哋有規有矩咁做,會吸引到一批新業主加入劏房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