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證監會旗下投資者賠償公司表示,現邀因香港宏僑投資違責而蒙受損失的宏僑客戶,向投資者賠償基金提出申請,要求作出賠償。受影響客戶須在4月30日,以郵遞方式或親臨證監會提交申索,表格可從投資者賠償公司的網站下載,或在證監會辦事處索取。宏僑投資在2019年11月,被證監會發出限制通知書,叫停宏僑的獲發牌受規管活動的任何業務,及凍結其持有或代其客戶持有的任何財產。

資料顯示,宏僑投資僅獲1號牌照,只能進行證券交易,不可做孖展業務,也不可向客戶提供意見和提供資產管理。去年3月證監會入稟高院,控告宏僑負責人之一的岑琪,以及另外一名關連人士及兩間關聯公司,涉直接或間接參與證券交易欺詐。證監會亦控告宏僑違反中介備存記錄的有關規則,在賬目或記錄中記入虛假或誤導事項,並且指控宏僑違反處理客戶證券的相關規則,並非按客戶口頭或書面指示處理交易。在有關申索書中,證監會要求高院下令上述的5名被告,需要還原交易,並要求法院下令被告向受損失人士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