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海南航空集團,由於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遭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海航集團昨表示,收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通知書》,主要內容為:相關債權人因我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申請法院對集團破產重整。集團將依法配合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積極推進債務處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中國民航網官方微博發文,強調破產重整並非破產清算,海航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將受到法律保護及限制,重整後冀能恢復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專注發展航空運輸業。
海航為內地第四大航企,中國民航網文章表示,海航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解決債權、債務問題,且要確保生產經營穩定,也會對債權人負責。
海航重整旨在繼續存續,參與市場競爭,把負債降到合理水平,同時引入有實力的重整投資者,重構規範運營機制。總體願景是重整後負債將大幅削減、運營負擔顯著減輕、經營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隨着增量資源的注入、航空運輸市場逐漸回暖、市場經濟環境逐漸向好,海航將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將繼續維持以海航控股為核心的全國第四大航空公司。
不影響系內公司上市資格
此外,海航集團體系內上市公司繼續維持上市資格,全體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全體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債務風險傳導、蔓延,有效防範金融風險,並且債權人還可以通過抵債獲得的股票、信託份額持續享有重整後海航集團發展的紅利。
專注於發展航空運輸業
文章又指,破產重整不影響海航的航空主業,重整後海航專注於發展航空運輸業。由於海航會持續經營,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海航集團早年透過舉債在全球大肆收購,甚至在處置了資產之後,該集團仍然背負着超過750億美元的債務,再加上核心的航空業務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間遭受重創,觸發海航總部所在的海南政府於去年2月派聯合工作組進駐接管。工作組負責人顧剛日前當選了新一屆海航集團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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