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8月10日攬炒派藉修例風波煽動群眾於各區示威騷亂,至翌日凌晨警方嚴正執法採取驅散行動,其間在紅磡拘捕多人,當中3男1女分別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炸藥及襲警等共5罪,全部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4名被告,分別為25歲保安員張漢東、22歲音響技術員姚子浩、15歲女學生、19歲學生唐健龍,同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紅磡道、德安街及德民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首被告張漢東另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爆炸品三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盧振業,管有爆炸品氯酸鉀及氯化銨的混合物、彈射器連彈珠、一把刀及一個錘。次被告姚子浩,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投射器及一支鐳射筆。
控方開案陳詞形容當日的示威者以游擊式在各區「快閃」堵路,有警員在制服被告時遭多次踢頭受傷,有被告被搜出爆炸品、刀及鐳射筆等武器。
法官陳廣池則在開審前,特別向在場所有旁聽者表明,不接受、亦不容許任何帶有政治陳述的工具或文件,並強調法庭是刑事審訊的莊嚴場合,不准喧嘩或大聲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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