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海外或本地的攬炒分子往往會包庇或支持本港犯罪分子,這些行為背後更涉嫌勾結外國或「台獨」勢力,若不盡快遏止,恐令黑暴分子如願逃避法律制裁。

惡行一:到現場「支援」

早前「走佬」的前民主黨成員許智峯修例風波期間多次參與非法遊行,在警方防線前阻礙警方執法。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參與7.21元朗事件,與多名白衣人士在元朗港鐵站毆鬥。

惡行二:議會內動議打擊執法力量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於區議會聯署提出「譴責香港警察沒有依循警隊條例」議案,並多次聲稱警方嚴重濫權濫暴。

惡行三:協助到外地安頓以至潛逃

黃國桐發起所謂「保護傘行動」,在台灣開設「保護傘」餐廳及二手衣店,聘請抵台的香港「抗爭者」。據報該餐廳會為「抗爭者」申請工作簽注,並設立住所讓在台的黑暴青年留宿,亦會提供法律援助、照顧其在港親友需要。

「避風驛」由「港獨」分子黃台仰、鄭文傑、林榮基及梁繼平成立,宣稱為身處英國而又「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同時會提供美國、英國、德國等庇護政策信息資源。

惡行四:當選後展示文宣

公民黨沙田區議員黃文萱去年7月於其辦事處展示一幅反轉的「港獨」旗幟,並擺放多款攬炒派文宣。她亦與其他攬炒派區議員發起「一人一蚊撐『手足』」行動」,並在帖文中附上文宣圖片。

惡行五:向「手足」提供資金援助

「612人道支援基金」稱會為所有在「反修例運動」中受傷、被拘捕、受暴力攻擊或受威脅的人提供人道支援及相關金錢援助,主要包括法律、醫療、情緒及緊急經濟支援。基金信託人分別為退休主教陳日君、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工黨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

惡行六:提供法律服務

黃國桐2016年「旺暴」期間加入「星火同盟」義務律師團隊,協助「抗爭者」保釋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早前警方國安處以「協助罪犯」罪名再拘捕11名男女,其中就包括黃國桐。他們在助逃案中分別擔當金主、中介人、提供潛逃意見、陸上運輸及窩藏等角色。而警方仍在追查其他助逃黑手,這些有組織、有資源協助亂港分子逃避刑責的勢力終將難逃法網。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