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習近平總書記在做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的說明時指出,明年上半年黨中央將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系統評估和總結,然後正式宣布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另外,關於共同富裕的一些表述,首次在黨的全會文件中出現。對此,有專家表示,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沒有問題,但需要進行多方評估,才能明確,因此明年宣布建成小康社會合情合理。未來還需建成相應的體系緩解相對貧困。另外,國家發展到一定時期,就要讓全國人民實現共同富裕,這一點要在黨的重要文件綱領中有所體現。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專聘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小康社會肯定要建立在全面脫貧基礎之上。中國承諾2020年要打贏脫貧攻堅戰,但脫貧與否不是靠空口說的,而需要一個評估機制,並且在脫貧之後還要有第三方的社會評估,最終得出結論。這需要時間,因此2021年宣布建成小康社會合情合理。

王叢虎表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將邁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根據黨的十九大作出的「兩步走」戰略安排,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那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誌是什麼?中國人民大學扶貧研究院院長、國務院扶貧領導小組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汪三貴表示,本世紀初,中國提出人均GDP等十項達到小康社會的標準,當時人均GDP是3000美元,去年是1萬美元,將物價上漲因素考慮在內,中國也早就實現了平均小康。而要實現全面小康就要保證所有人的吃、穿、住、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基本需求得到保障,否則不能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是脫貧攻堅戰的意義所在。

汪三貴表示,今年全部脫貧是沒有問題的,但相對貧困依然存在。未來,中國將設置幾年過渡期,保證貧困人口不再返貧。同時,要建立相對貧困體系,緩解相對貧困。

另外,習近平總書記在做關於《建議》說明時指出,建議稿在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中提出「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質部分突出強調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舉措。這樣表述,在黨的全會文件中還是第一次。

對此,王叢虎表示,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提出了「先富帶動後富,最終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論斷。「我個人理解,今次《建議》中對於共同富裕的描述,是對小平同志上述論斷的進一步迴應和一個圓滿的結局。在國家發展到一定時期內,就要讓全國人民實現共同富裕。不管是邏輯也好、民眾期待也罷,肯定要在這樣一個黨的重要文件綱領中體現出來。」

 

責任編輯: 蔡洋子